商贸批发零售企业汇算清缴怎么做?存货、返利与联营扣点(2026年度)
商贸批发零售企业汇算清缴,比一般行业多出六件事:存货跌价准备一分钱都不能税前扣除,必须全额调增、存货盘亏损失要分清是"清单申报"还是"专项申报",对应的进项税额还能一并扣除、给经销商的销售返利必须冲减销售收入,不能挂进销售费用、商场联营扣点按"买断"还是"代销"处理,所得税差出一大截、买一赠一不属于捐赠,但赠品要按"偶然所得"代扣个税、门店装修费不能一次性进费用,要按剩余租期摊销。其余的限额扣除、折旧、捐赠跟别的企业一样。本文只讲这六件事。
一、先对号入座:你是批发、零售还是联营
同样叫"商贸",批发、零售、商场联营三种模式的汇缴难点完全不同,先确定自己在哪一格。
| 经营模式 | 典型特征 | 汇缴时最该盯的事 |
|---|---|---|
| 批发(B2B) | 客户是经销商/下游企业,走量大、毛利薄、账期长 | 销售返利的税会处理;应收账款坏账;给下游的账期是否构成价外费用 |
| 零售(自营门店/电商自营) | 直接面向消费者,存货品种多、周转快 | 存货盘点与损耗;促销赠品;门店租金与装修摊销;收银差异(长短款) |
| 商场联营/代销 | 进商场柜台,商场统一收款后扣点结算 | 收入按全额还是净额确认;扣点是否受 5% 手续费限额约束;进场费、条码费的性质 |
| 前店后厂、批零兼营 | 既有门店又有批发业务 | 两套业务的收入与成本要分别核算,否则成本配比说不清,最容易在成本调整上被质疑 |
商贸企业资产结构里存货占比通常最高,所以汇缴的"主战场"在存货的计价、减值与损失,而不是固定资产折旧。如果你的存货占资产总额 40% 以上,第二节要逐条对照。
二、存货:跌价准备、盘亏损失与暂估入库
1. 存货跌价准备:会计上提了,税务上一分不认
商贸企业年底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会计上进了损益,但税务上这笔准备属于"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与《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 项目 | 会计处理 | 税务处理 |
|---|---|---|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减少当年会计利润) | 不得税前扣除,汇缴时全额调增(A105000「资产减值准备金」栏) |
| 存货实际处置、发生损失 | 冲减跌价准备,差额进损益 | 实际损失在实际发生年度准予扣除(据实扣除原则) |
| 以前年度计提余额 | 继续挂账 | 以后年度实际发生相应损失时,应先冲减各项准备金余额 |
| 税会差异 | 存货账面价值 = 成本 − 跌价准备 | 计税基础 = 成本(不减准备);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会计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 60 万元,贷:存货跌价准备 60 万元(当年会计利润减少 60 万元)。
税务处理: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税前扣除,汇缴时通过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资产减值准备金」栏调增 60 万元。
结果: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60 万元,多缴企业所得税 60 × 25% = 15 万元。
次年该批存货实际处置,发生损失 45 万元 —— 这 45 万元在实际发生年度准予扣除,届时再做调减。也就是说,跌价准备只是把扣除"推迟"到损失真正发生的时候,不是永久不能扣。
2. 存货盘亏、毁损、被盗:金额怎么算、怎么申报
存货真的少了,按财税〔2009〕57 号计算扣除金额:
金额算出来之后还要选申报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25 号把资产损失分成两类,商贸企业两种都会遇到:
| 损失类型 | 扣除金额的计算 | 申报方式 | 依据 |
|---|---|---|---|
| 存货正常损耗 | 按实际损耗数量与计税成本计算(如合理的自然损耗、挥发、破碎) | 清单申报 | 25 号公告第九条第(二)项 |
| 盘亏 | 存货成本 − 责任人赔偿 | 专项申报 | 财税〔2009〕57 号第七条 |
| 毁损、报废 | 存货成本 − 残值 − 保险赔款 − 责任人赔偿 | 专项申报 | 财税〔2009〕57 号第八条 |
| 被盗 | 存货成本 − 保险赔款 − 责任人赔偿 | 专项申报 | 财税〔2009〕57 号第九条 |
| 对应的进项税额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与存货损失一并扣除 | 随损失一并申报 | 财税〔2009〕57 号第十条 |
资料要求上:清单申报按会计核算科目归类汇总后报送汇总清单,核算资料留存备查;专项申报需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相关纳税资料。
① 存货盘亏损失 = 30 − 5 = 25 万元(财税〔2009〕57 号第七条)
②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3.9 万元,可与存货损失一并扣除(第十条)
③ 合计税前扣除 = 25 + 3.9 = 28.9 万元
申报方式:盘亏不属于「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不适用清单申报(第九条),应专项申报(第十条)。
需准备的证据(25 号公告第二十六条):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存货盘点表;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3. 暂估入库与无票成本:60 日补正与五年追补
商贸企业采购频繁,年底有大量"货已到、票未到"的暂估入库。这部分成本能不能扣,取决于汇缴期结束前有没有拿到发票。
- 汇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的,正常扣除,无需调整。
- 汇缴期结束前仍未取得的,该部分成本先调增;事后取得凭证的,可追补至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期限不超过 5 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5 号)。
- 因对方注销、撤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等原因无法补开的,可凭相关证明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8 号)。
- 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取得不合规凭证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 60 日内补开、换开合规凭证。
台账建议:单独建一张暂估台账,字段包括供应商、暂估金额、入库日期、发票状态、催票记录、是否已调增。汇缴前逐家清理一遍,能在 5 月 31 日前拿到票的就不用调增;拿不到的先调增,同时把追补期限(5 年)记进台账,第二年拿到票再去更正申报。
三、销售返利与促销赠品:一个冲收入,一个要代扣个税
1. 销售返利:冲减收入,不是进销售费用
这是商贸批发企业错得最多的一道题。给经销商的年度返利,财务习惯性地记一笔"销售费用",但税务上它属于商业折扣。
依据国税函〔2008〕875 号第一条第(五)项: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 情形 | 性质认定 | 所得税处理 |
|---|---|---|
| 销售时直接在价格上打折(同一张发票注明折扣额) | 商业折扣 | 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
| 年度末按采购量/销售额达成的返利(与销量挂钩) | 商业折扣(对原交易价格的追溯调整) | 冲减销售收入,凭红字发票处理;不得计入销售费用 |
| 为鼓励早日付款给予的折扣 | 现金折扣 | 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认收入,折扣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
| 因质量等问题事后在售价上的减让 | 销售折让 | 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
| 与销量无关联、系购买方提供了独立劳务(如广告推广、市场调研)且合同单独定价 | 服务采购 | 可作为销售费用,需有明确服务内容与服务价格约定 |
正确做法:按商业折扣处理,冲减销售收入,收入按 190 万元确认;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销项税额 10 × 13% = 1.3 万元。会计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与销量挂钩的返利属可变对价,确认收入时预估并计入「预计负债」冲减收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际结算时开红字发票直接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错误做法:把 10 万元计入「销售费用」,收入仍按 200 万元申报。
后果:收入虚高 200 万元、费用虚增 10 万元,形成重复扣除。税务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 万元,多缴企业所得税 10 × 25% = 2.5 万元;且增值税销售额不得扣减,销项税额也多计 1.3 万元。
2. 促销赠品:买一赠一不算捐赠,但赠品要代扣个税
说完给经销商的利益,再看面向消费者的促销 —— 汇缴时涉及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
| 促销形式 | 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
| 买一赠一(买 A 送 B) | 不属于捐赠,按公允价值比例分摊确认各项商品收入(国税函〔2008〕875 号第三条) | 销售同时赠送的,不征收个税 |
| 业务宣传、年会等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 | 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成本可扣;自 2016 年度汇缴起按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80 号) | 按「偶然所得」20%代扣代缴(财税〔2011〕50 号;「其他所得」已由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74 号改为「偶然所得」) |
| 消费积分兑换 | 递延至实际兑换时确认收入,或按公允价值分摊(具体口径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 消费积分兑换礼品,一般不征收个税 |
| 给经销商的实物返利 | 视同销售处理 | 不属个人所得,不涉及个税 |
分摊怎么算:卖 A 商品收款 1130 元(不含税 1000 元),随赠 B 商品公允价值不含税 200 元。按公允价值比例分摊:A 确认收入 = 1000 × 1000 ÷ (1000+200) = 833.33 元,B 确认收入 = 1000 × 200 ÷ 1200 = 166.67 元。注意这是收入的划分,不是把 1000 元全记在 A 头上、B 白送。
四、联营扣点与代销:全额还是净额,差出一大截
进商场做联营,商场统一收款、扣除扣点后再结算。这里的关键是:你和商场之间,究竟是"买卖"还是"代销"。定性不同,所得税差很多。
| 模式 | 判断要点 | 品牌方收入确认与税务后果 |
|---|---|---|
| 视同买断(商场买断后销售) | 品牌方开票给商场;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报酬转移给商场;商场自主定价 | 按扣除扣点后的净额确认收入(如扣点 25%,则按 75% 确认)。扣点不体现为费用,不存在 5% 限额问题 |
| 支付手续费方式代销 | 品牌方直接开票给消费者;品牌方承担存货风险;商场只收取手续费 | 按全额确认收入;支付商场的手续费作为销售费用,但受财税〔2009〕29 号 5% 限额约束,超出部分需调增 |
模式 A(视同买断):品牌方开票给商场,确认收入 = 100 × 75% = 75 万元。商场扣的 25 万元是品牌方未确认的收入,不是费用 —— 无扣除限额问题。
模式 B(支付手续费代销):品牌方开票给消费者,确认收入 100 万元;支付商场手续费 25 万元计入销售费用。
→ 财税〔2009〕29 号限额:可扣除 = 100 × 5% = 5 万元
→ 超出部分 = 25 − 5 = 20 万元需纳税调增
→ 多缴企业所得税 = 20 × 25% = 5 万元
同样是 25 万元的经济利益流出,模式 B 比模式 A 多缴 5 万元税。差别就在于:扣点在模式 A 里是收入的抵减,在模式 B 里变成了受限额约束的费用。
五、门店租金与装修:装修费不能一次性进费用
零售企业租门店、做装修,这两笔钱的处理完全不同。
| 支出 | 性质 | 扣除方式与年限 |
|---|---|---|
| 门店租金 | 经营租赁租金 | 按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一次性预付多年的,应在租赁期内分期扣除 |
| 租入门店的改建支出(改变房屋结构、延长使用年限) | 长期待摊费用 |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
|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修理支出 ≥ 计税基础 50%,且延长使用年限 2 年以上) | 长期待摊费用 | 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
|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如一般装修、陈列道具) | 长期待摊费用 | 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3 年(《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
六、填表位置对照
| 调整事项 | 申报表 | 调整方向 |
|---|---|---|
| 存货跌价准备 |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 「资产减值准备金」栏调增 |
| 存货盘亏、毁损、被盗损失 | 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按损失金额调减(同时专项申报) |
| 与销量挂钩的销售返利 | 主表营业收入 | 冲减收入(不是调增费用) |
| 联营扣点按代销手续费处理超 5% | A105000 | 超出部分调增 |
| 随机赠送礼品视同销售 | A105010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 视同销售收入调增、视同销售成本调减 |
| 门店装修一次性进费用 | A105000 /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超出摊销额部分调增 |
| 暂估入库汇缴期结束前未取票 | A105000 | 未取票部分调增 |
七、汇算前 30 天:商贸企业自查清单
- 年末全面盘点已完成,存货盘点表由盘点人、复核人签字,账实差异逐项说明原因
- 存货跌价准备已全额调增(A105000「资产减值准备金」栏),且建立了税会差异台账
- 存货盘亏、毁损、被盗已按专项申报准备资料(计税成本依据、责任认定与赔偿说明、盘点表、保管人说明)
- 盘亏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已计算,并与存货损失一并申报扣除
- 销售返利已冲减收入并开具红字发票,未计入销售费用
- 与销量无关的推广服务支出,合同单独约定了服务内容与价格,可凭服务费发票扣除
- 联营扣点已定性(买断还是代销),合同、结算单、开票流向三者一致;按代销处理的已测算 5% 限额影响
- 促销赠品:买一赠一已按公允价值比例分摊收入;随机赠送的礼品已按「偶然所得」20% 代扣个税
- 门店装修支出已分类并按年限摊销(改建按剩余租期、其他不低于 3 年),未一次性进费用
- 预付多年租金已按租赁期分期扣除,未一次性列支
- 暂估入库逐家清理完毕:汇缴前能取票的已取票,取不到的已调增并登记 5 年追补台账
- 存货成本计算方法(先进先出/加权平均/个别计价)本年度未变更;确需变更的已说明合理理由
完整的调增项目可对照纳税调增项目清单;成本调整的具体方法见汇算清缴怎样调整成本;无票成本与 60 日补正期见无票成本怎么调增;资产损失的申报流程见资产损失怎么申报扣除。手续费佣金的 5% 限额口径见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规定,A105000 的填写方法见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怎么填。线上零售的部分差异见电商直播行业汇算清缴;小微企业优惠见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申报表整体流程见年度纳税申报表 A 类怎么填;本系列的行业差异总览见各行业汇算清缴差异大全。
最后更新:2026-10-28 · 适用年度:2026 年度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