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汇算清缴怎么做?暂估入库、研发加计与设备一次性扣除(2026年度)
制造业企业汇算清缴,比一般行业多出五件事:年末暂估入库的材料款能不能在 5 月 31 日前取得发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怎么归集和调减、500 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后每年要反向调增、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得税前扣除、非正常损失要留证据、技改补贴等政府补助选"应税"还是"不征税"。其余的限额扣除、折旧、优惠享受跟别的企业一样。本文只讲这五件事。
一、先对号入座:你的企业适用哪一档
制造业内部的差异,比行业之间的差异还大。先确定自己落在哪一格,再看后面几节:
| 企业类型 | 所得税税率 | 汇缴时最该盯的事 |
|---|---|---|
| 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300 万、从业人数 ≤300 人、资产总额 ≤5000 万) | 应纳税所得额减按 25% 计入,按 20% 税率,实际税负 5% | 调增项目是否把应纳税所得额顶过 300 万;一次性扣除与加计扣除能不能把它压回 300 万以内 |
| 高新技术企业 | 15% | 高新指标(研发费占比、高新收入占比)与加计扣除口径不是一套,别互相套用 |
| 一般制造企业 | 25% | 暂估入库、加计扣除、一次性扣除三项大头 |
二、暂估入库:制造业第一大调增点
材料先到、发票后到,是制造业的日常。会计上按暂估价值入库并冲回,税法上只认"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是否取得合规凭证"。
规则一句话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8 号;追补扣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5 号第六条,追补时需要向税务机关做专项申报及说明。
算例 1 · 三家供应商,三种结局
乙公司 2026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暂估材料款"余额 300 万元,明细如下:
| 供应商 | 暂估金额 | 发票取得情况 | 2026 年度处理 |
|---|---|---|---|
| A(钢材) | 120 万元 | 2027 年 4 月取得发票 | 不调增,汇缴期结束前取得即可 |
| B(五金配件) | 130 万元 | 2027 年 8 月才取得 | 调增 130 万元;取得发票后追补至 2026 年度扣除(追补期 5 年),需专项申报 |
| C(小厂,2027 年 3 月已注销) | 50 万元 | 无法补开 | 备齐资料可不调增;资料不齐则调增 50 万元 |
填在哪一行
未取得凭证的暂估成本调增,在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扣除类调整项目中填列(一般落在"其他"栏次,具体行次以当年申报表版本为准);以后年度追补扣除时,在同一表做反向调减,并附专项申报说明。填表细节可对照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00 怎么填;无票成本的其他情形见无票成本在汇算清缴时怎么调增。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的主力优惠
三套口径别混用:会计口径(研发支出科目归集)、高新技术企业口径(研发费占比指标)、加计扣除口径(本文讲的这套)。汇算清缴用的是第三套。
| 支出形态 | 当年可加计基数 | 加计比例 | 要点 |
|---|---|---|---|
| 费用化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 | 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 | 按实际发生额 100% 加计 | 其他相关费用有 10% 限额 |
| 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 | 本年摊销额 | 按无形资产成本 200% 摊销 | 本年加计额=本年摊销额×100% |
| 委托境内机构/个人研发 | 实际发生额 × 80% | 100% 加计 | 委托个人研发的凭发票等合法凭证 |
| 委托境外研发 | 实际发生额×80%,且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研发费用的 2/3 | 100% 加计 | 依据财税〔2018〕64 号 |
| 其他相关费用(差旅、会议、专家咨询等) | 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 10% | — | 按项目分别计算限额 |
算例 2 · 一个研发部的全年加计计算
甲公司(制造业)2026 年有两个研发项目。A 项目费用化,支出构成:人员人工 120 万元、直接投入 50 万元、折旧费用 10 万元、其他相关费用 20 万元;B 项目资本化,2026 年 7 月形成无形资产成本 300 万元,按 10 年摊销。另委托境内某研究所研发,支付 100 万元。
| 计算步骤 | 结果 | 说明 |
|---|---|---|
|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120+50+10)×10%÷(1−10%) | 20 万元 | 实际 20 万元,未超限,全额可加计 |
| A 项目可加计基数 = 120+50+10+20 | 200 万元 | 费用化口径 |
| A 项目加计扣除额 = 200×100% | 200 万元 | 据实扣除 200 万之外,再加扣 200 万 |
| B 项目本年摊销额 = 300÷10÷12×6 | 15 万元 | 7 月达到预定用途,按 6 个月摊销 |
| B 项目加计额 = 15×100% | 15 万元 | 税前按成本 200% 摊销,即本年扣 30 万 |
| 委托境内研发可加计基数 = 100×80% | 80 万元 | 只认 80% |
| 全年加计扣除合计 | 200+15+80 = 295 万元 | 纳税调减 295 万元 |
加计扣除在申报表上落在 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结果汇总到 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法见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怎么填;高新企业的高新口径与加计口径差异见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
四、500 万元设备一次性扣除:今年调减,往后九年调增
制造业设备投入大,这条优惠几乎每家都能用上。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7 号,企业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新购进的设备、器具(不含房屋建筑物),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算例 3 · 一次性扣除的十年链条
丙公司 2025 年 12 月购进一台生产设备,不含税价 480 万元,当月投入使用。会计按 10 年直线法、残值为 0 计提折旧,年折旧 48 万元。企业选择适用一次性扣除。
| 年度 | 会计折旧 | 税收折旧 | 纳税调整 |
|---|---|---|---|
| 2026 年 | 48 万元 | 480 万元 | 调减 432 万元 |
| 2027—2035 年(每年) | 48 万元 | 0 | 每年调增 48 万元(9 年合计 432 万元) |
填表位置是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折旧类差异的其他情形见固定资产折旧纳税调整;由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见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五、存货跌价准备与非正常损失:计提不能扣,出事要留证
| 事项 | 会计处理 | 税务处理 | 汇缴动作 |
|---|---|---|---|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 税法不承认尚未实际发生的减值 | 全额调增 |
| 以前年度计提本年转回 | 冲减资产减值损失 | 计提年度已调增,转回年度可扣 | 调减(金额以计提数为限) |
| 存货实际报废、处置 | 转销跌价准备,差额计入损益 | 按资产损失申报扣除 | 填 A105090,留存备查 |
| 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 | 计入营业外支出(净额) | 属非正常损失,对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 进项转出 + 资产损失申报 |
算例 4 · 一批原材料被盗的完整处理
丁公司 2026 年 10 月仓库被盗,被盗原材料账面成本 10 万元(进项税额 1.3 万元已抵扣)。公安机关立案后,责任人赔偿 2 万元,保险公司赔付 3 万元。
| 步骤 | 金额 | 说明 |
|---|---|---|
| 存货账面成本 | 10 万元 | 转出库存 |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 1.3 万元 | 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不得抵扣 |
| 损失总额 | 11.3 万元 | 计税成本含转出的进项 |
| 减:责任人赔偿+保险赔款 | −5 万元 | 已获补偿部分不算损失 |
| 可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 | 6.3 万元 | 计入营业外支出,填 A105090 |
六、技改补贴、政府补助:选"不征税"未必划算
制造业拿到的补贴多(技改专项、设备补助、稳岗返还之外的产业扶持),会计上按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税法上要在"不征税收入"和"应税收入"之间选一条路。
| 路径 | 条件 | 当期税负影响 | 代价 |
|---|---|---|---|
| 不征税收入 | 须同时满足:有专项用途的拨付文件、有专门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要求、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核算(财税〔2011〕70 号) | 收到当年调减,不缴税 | 该资金形成的支出、折旧不得税前扣除;5 年(60 个月)内未支出且未缴回的部分,计入第六年应税收入 |
| 应税收入 | 无特殊条件,默认路径 | 收到当年计入收入缴税(会计分期确认的,产生税会差异) | 对应支出、折旧正常扣除 |
算例 5 · 200 万技改补贴的两条路
丙公司 2026 年收到技改专项补贴 200 万元,全部用于购买一台 500 万元的设备(10 年折旧,无残值)。
| 年度 | 路径 A:不征税收入 | 路径 B:应税收入(会计按总额法一次性确认) |
|---|---|---|
| 2026 年 | 补贴调减 200 万;设备折旧中补贴对应部分(50 万×40%)调增 20 万 | 补贴计入收入 200 万(若会计一次性确认,税会无差异,不调整) |
| 2027—2035 年(每年) | 每年调增 20 万,9 年累计 180 万 | 折旧 50 万全额扣除,无调整 |
| 十年合计 | −200+200 = 0 | 0(取得当年多缴,后续全额扣除) |
七、用工:季节工、临时工的工资算不算三项经费基数
制造业用工量大、形式杂,直接影响职工福利费 14%、工会经费 2%、职工教育经费 8% 的计提基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5 号第一条,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 人员类型 | 凭证要求 | 计入科目 | 是否计入三项经费基数 |
|---|---|---|---|
| 正式劳动合同工 | 工资表 + 个税全员申报 | 工资薪金支出 | ✅ 计入 |
| 季节工、临时工 | 用工协议 + 工资表 + 个税申报 | 工资薪金支出(属工资性支出部分) | ✅ 计入 |
| 实习生 | 实习协议 + 报酬发放记录 | 按性质区分工资薪金或劳务 | 属工资薪金部分的计入 |
| 返聘离退休人员 | 劳务协议 + 报酬发放记录 | 按性质区分 | 属工资薪金部分的计入 |
|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支付) | 派遣公司开具的发票 | 按协议约定列支 | 按协议由哪方发放工资,由发放方计入 |
| 劳务外包 / 工序外包 | 对方开具的加工费或劳务发票 | 制造费用 / 生产成本 | ❌ 不计入(属成本) |
八、申报表落在哪几行
| 事项 | 申报表 | 填写要点 |
|---|---|---|
| 暂估成本未取得凭证 | A105000 | 扣除类调整项目调增;以后年度追补时反向调减并专项申报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A107012 → A107010 | 先算 107012 的可加计基数与加计额,结果过到 107010 |
| 500 万元以下设备一次性扣除 | A105080 | 享受年度调减,以后年度按会计折旧逐年调增 |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 转回 | A105000 | 计提年度调增,转回年度以计提数为限调减 |
| 被盗、报废等资产损失 | A105090 | 按损失净额申报,留存备查资料完整 |
| 政府补助(不征税/应税) | A105040 + A105000 | 不征税收入调减,对应支出调增;应税路径注意递延收益的差异 |
| 亏损弥补 | A106000 | 一次性扣除或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按规定年限结转 |
申报表常见填错的地方,可对照汇算清缴申报表常见错误自查一遍;小微优惠的判定口径见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
九、汇算前 30 天:制造业自查清单
- 年末暂估材料款是否已做账龄分析,账龄 6 个月以上的是否逐笔催票并留痕
- 暂估款中对方已注销、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是否已调取工商注销证明等替代资料
- 研发费用辅助账是否与账载一致,人员人工、共用设备是否按工时/机时分摊
- 研发形成的样品销售收入、下脚料收入是否已冲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 其他相关费用是否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 10%(按项目分别算)
- 享受一次性扣除的设备,是否在固定资产台账中打标记并写明以后年度每年应调增的金额
- A105080 本年调减额与台账是否对得上;以前年度已享受资产的逐年调增是否都填了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数是否全额调增,转回额是否以计提数为限
- 被盗、霉烂等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是否已转出(产成品还要转出耗用的料、工进项)
- 政府补助选择的税务路径是否与上年一致,不征税收入的支出调增是否同步做了
- 三项经费计提基数是否剔除了劳务外包、工序外包的支出
- 调增与调减全部过账后,小微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仍不超过 300 万元
最后更新:2026-10-26 · 适用年度:2026 年度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