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项目与限额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汇算清缴扣除规定:5%基数是合同收入不是全部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是规则最细的一个扣除项目:有比例、有支付方式要求、有凭证要求、有科目要求,还禁止冲减合同金额。最常被搞错的是基数——5% 不是按全部收入算,是按与该中介签订的合同所确认的收入算。
一、扣除限额
| 企业类型 | 限额基数 | 比例 | 超限额处理 |
|---|---|---|---|
| 一般企业 | 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 5% | 不得扣除,无结转 |
| 保险企业 | 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的余额 | 18% | 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保险企业特殊规则: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72 号规定,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8% 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这是手续费及佣金领域唯一的结转机制,一般企业不适用。
二、判断树:这笔支出能不能按佣金扣除
- 收款方是不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是(比如无资质的个人)→ 不能按佣金扣除。
- 收款方是不是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代表人?是 → 排除,不属于可扣除的佣金对象。
- 支付方式是不是转账?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税前扣除。
- 有没有冲减合同金额?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必须单独列支。
- 是否已计入资产成本?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佣金,应通过折旧、摊销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财税〔2009〕29 号的四条硬规定(原文要点):
①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② 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③ 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④ 企业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
①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② 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③ 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④ 企业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
三、完整算例:基数算错差多少
T 公司 2026 年全年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其中通过甲中介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确认收入 800 万元,通过乙中介签订的合同确认收入 400 万元,其余 1,800 万元为直销无中介。全年支付佣金 70 万元(均通过银行转账、取得发票)。
| 算法 | 结果 |
|---|---|
| 错误:按全部收入 3,000 万算限额 | 3,000 × 5% = 150 万元,70 万 ≤ 150 万 → 不调增(错误结论) |
| 正确:按中介合同收入 800 + 400 = 1,200 万算 | 1,200 × 5% = 60 万元,70 万 > 60 万 → 调增 10 万元 |
差额 10 万元,按 25% 税率对应所得税 2.5 万元,且超限额部分没有结转机制。
逐笔拆分
| 中介 | 合同确认收入 | 限额(5%) | 实际支付佣金 | 结论 |
|---|---|---|---|---|
| 甲公司 | 800 万元 | 40 万元 | 45 万元 | 调增 5 万元 |
| 乙公司 | 400 万元 | 20 万元 | 25 万元 | 调增 5 万元 |
| 合计调增 | 10 万元 | |||
限额可以逐笔算,也可以合并算。合并算时,只要总佣金不超过各中介合同收入合计的 5% 即可;逐笔算时,某一笔超了不能拿另一笔的富余额度来补。实务中按合并口径掌握较为常见,但留存的计算分配表要能支撑。
四、哪些支出看着像佣金,其实不是
| 项目 | 正确归属 | 扣除规则 |
|---|---|---|
| 本企业销售人员的提成、业绩奖金 | 工资薪金(不是佣金) | 按合理工资薪金扣除,并入三项经费限额基数 |
| 给客户的返利、进场费、返点 | 回扣性质,不得按佣金扣除 | 财税〔2009〕29 号明确不得计入;按实际性质判断(如为销售折让应按折让处理) |
| 银行转账手续费、汇款手续费 | 财务费用 | 凭银行凭证全额扣除,不受 5% 限制 |
| 发行股票支付给券商的费用 | 冲减资本公积(权益性交易) | 不得税前扣除 |
| 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佣金 | 计入资产成本 | 通过折旧分期扣除,不得当期一次性扣除 |
五、申报表填列与备查资料
- 表号行次:A105000 第 23 行"佣金和手续费支出",账载金额填实际发生数,税收金额填按限额计算的可扣除额。
- 备查资料:财税〔2009〕29 号第六条要求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 凭证要求:中介服务合同或协议、中介方资质证明、银行转账凭证、发票。
六、五个实务易错点
- 按全部营业收入算 5% 限额。正确基数是与该中介签订合同所确认的收入金额。
- 现金支付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非转账支付一律不得扣除。
- 佣金冲减收入。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必须分别核算、单独列支。
- 销售人员提成按佣金处理。属于工资薪金,走 A105050,且并入三项经费基数。
- 计入资产成本的佣金当期一次性扣除。应随资产折旧或摊销分期扣除。
申报前核对五件事:① 逐份中介合同确认"合同确认收入金额",据此算 5% 限额;② 核实中介方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格;③ 检查支付方式是否全部为银行转账(或个人代理的合规支付);④ 确认佣金未在账务上冲减收入;⑤ 准备好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备查。
本文政策依据截至 2026 年 10 月,具体适用请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和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最后更新:2026-10-10 · 适用年度:2026 年度汇算清缴
最后更新:2026-10-10 · 适用年度:2026 年度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