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关于捐赠(汇算清缴关于捐赠的请示)

汇算清缴刘老师2026-02-15 23:00:02158156

本文小编给大家讲解的是汇算清缴关于捐赠,以及汇算清缴关于捐赠的请示相关的说明,希望对会计朋友们有所启发和帮助。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十三: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填报注意...

1、扣除基数是以利润总额(主表A100000第13行)为基数,按12%计算限额。若利润总额≤0,扣除限额为0,捐赠支出需全额调增。未扣除的公益性捐赠,自捐赠次年算起可向以后年度结转3年。票据与合规性要求:公益性捐赠需取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包含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校验码、项目编码等要素。

2、全额扣除部分:扶贫捐赠20万元和肺炎疫情防控捐赠30万元,可全部税前扣除,填入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9行内。不得扣除部分:直接向某小学捐赠的5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必须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填入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行内。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5070捐赠支出的处理如下:捐赠支出的分类及税务处理 非公益性捐赠 税务处理:全额纳税调增。填报说明:如果是视同销售捐赠支出,需将视同销售公允价值和销项税额合计数填写到A105070表第一行第一列“账载金额”,系统会自动生成第五列“纳税调增金额”。

公益捐赠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常规项目——按比例限额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继续扣除。

超过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企业所得税中,部分可以税前扣除,部分可以结转以后三年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捐赠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公益捐赠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计征前扣除进行判断与处理的行为。具体内容如下:扣除范围与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向镇政府进行公益捐赠,一般情况下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2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5070捐赠支出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5070捐赠支出的处理如下:捐赠支出的分类及税务处理 非公益性捐赠 税务处理:全额纳税调增。填报说明:如果是视同销售捐赠支出,需将视同销售公允价值和销项税额合计数填写到A105070表第一行第一列“账载金额”,系统会自动生成第五列“纳税调增金额”。

2、无论捐赠支出是否涉及纳税调整,只要企业当年发生捐赠支出(含结转以前年度的未扣除金额),均需填报本表。区分捐赠类型:非公益性捐赠(第1行):直接向受赠人(如学校、医院)捐赠的支出,直接调增,不得税前扣除。

3、填写《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记录视同销售的收入和成本。填写《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分别记录公益性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的账载金额、税收金额及纳税调整额。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在扣除项中反映捐赠支出的纳税调整情况。

4、对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捐赠支出,如捐赠给不在本年公布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内的社会团体,或没有取得合规的财政票据的捐赠,不得税前扣除。填写实例:假设A企业2022年度发生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捐赠支出20万元。在填写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时,该笔捐赠需要全部纳税调增。

捐赠所得税扣除标准

1、捐赠扣除限额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内扣除。有结转部分时,应先扣以前年度结转,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2、限额扣除规则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超过12%的部分,允许结转至以后三年内继续扣除。例如,若企业年度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则当年最多可扣除120万元(1000万×12%),超出部分可在未来三年内分期扣除。

3、一般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扣除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汇缴捐赠税收金额是什么

汇缴捐赠税收金额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可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金额。具体规定如下:非公益性捐赠非公益性捐赠指未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直接向受赠人进行的捐赠。此类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填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全额进行纳税调增处理,即税收金额为0。

企业所得税公益捐赠的扣除事项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其税前扣除事项规定如下:扣除比例与限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当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若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超出部分可结转至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继续扣除。

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执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底,后根据公告延续至2021年3月31日。

特定项目——按全额据实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疫情下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务处理核心要点如下:扣除范围与条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8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公益捐赠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公益捐赠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计征前扣除进行判断与处理的行为。具体内容如下:扣除范围与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情况下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活动捐赠:如企业捐赠给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统考赛的本金、物质、服务支出等,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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