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网小编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是有关汇算清缴发票处理的会计知识,希望对于会计朋友学习汇算清缴后取得发票如何处理的过程中有帮助。
汇算清缴后收到以前年度发票,需要根据发票内容,才知道如何做分录的。比如是购进货物的发票,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等科目。如果是费用发票,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某某费用,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费用应在发生的年度确认。 发票在次年度取得时,应补充入账并进行税前扣除。 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时,可重新办理年度税务申报和汇算清缴。 超过汇算清缴期限后取得发票时,可依法要求退还多缴税款并加算利息。
收到去年的费用发票做分录如下:(1)在汇算清缴期间收到: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其他应付款;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其他应付款等;贷:银行存款。(2)如果是汇算清缴后收到:借:管理费用等;贷:其他应付款等;借:其他应付款等;贷:银行存款。
收到去年的费用发票做分录如下:(1)在汇算清缴期间收到: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其他应付款;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其他应付款等;贷:银行存款。(2)如果是汇算清缴后收到:借:管理费用等;贷:其他应付款等;借:其他应付款等;贷:银行存款。
收到去年的费用发票分录,如果是汇算清缴期间收到,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其他应付款,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其他应付款等,贷:银行存款,如果是汇算清缴后收到,借:管理费用等,贷:其他应付款等,借:其他应付款等,贷:银行存款。
收到上年度费用发票的做账处理如下: 费用应在发生的年度确认。 发票在次年度取得时,应补充入账并进行税前扣除。 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时,可重新办理年度税务申报和汇算清缴。 超过汇算清缴期限后取得发票时,可依法要求退还多缴税款并加算利息。
1、如果红冲的发票金额较小,根据重要性原则,企业可以将红冲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不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2、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因为跨年度冲红发票,冲红的行为发生在今年,以前年度并没有发现冲红的原因,也没发生冲红的行为,所以这是今年的业务,不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3、跨年发票计入了当年费用,不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在入账当年的汇算清缴中做纳税调增。会计处理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去年取得的发票,只能计入去年的费用,不能列支到今年的费用当中。
通过上述小编为大家进行的介绍,现在大家应该对于汇算清缴发票处理有了一定的了,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疑问可以继续查看本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