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小编给大家讲解的是汇算清缴公益捐赠,以及捐赠支出汇算清缴财税如何处理相关的说明,希望对会计朋友们有所启发和帮助。
捐赠支出分为公益性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前者需要通过特定渠道并符合《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要求。会计处理上,无论是现金还是物资捐赠,都要在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记录,区分是否免税或征税。企业所得税对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有明确的限额,年度利润总额的12%是主要扣除标准,超过部分可以结转三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捐赠支出的处理关键分为非公益性与公益性两种情况。非公益性捐赠需全额纳税调增,视同销售捐赠填写公允价值和销项税额,系统自动生成纳税调增金额。而公益性捐赠则有严格的渠道和用途要求,需捐赠给国家认可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机构,用于慈善活动或公益事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时候,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需要根据受赠单位名称,捐赠支出的账载金额,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税收金额,税调增金额栏次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审核无误之后提交申报。
对于货币资产的捐赠,账务处理为: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对于非货币资产的捐赠,账务处理为: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账户。
公益性捐赠支出账务处理如下:货币资产捐赠处理: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非货币资产捐赠处理: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评估捐赠收益的实际发生情况:评估上年度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对应的捐赠收益是否已经实际发生。如果实际发生的收益与最初的估计或承诺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计算调整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捐赠收益情况,计算需要调整的金额。
公益性捐赠的会计分录做法如下:首先,捐赠的现金或银行存款,其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次,捐赠的是库存商品,其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汇算清缴调整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收入确认的调整。在汇算清缴过程中,企业需要对全年的收入进行确认并调整。可能涉及因合同条款变化、业务实质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收入确认时间或金额的调整。 成本及费用的调整。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对各项成本及费用进行审查和调整。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收入类调整项目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对各项收入进行全面审查。其中涉及调整的项目主要包括非正常或非经营活动的收入,如政府补助、资产处置收益等。
3、收入类调整:- 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特定类型的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但转让时产生的收入需计税。 支出类调整:-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限部分需调整。-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可扣除,需凭合规发票。
4、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不征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五险一金;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罚款、罚金、滞纳金;捐赠。
属于一般性公益捐赠的:对于个人通过公益组织捐赠的一般性公益捐赠,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如果没有扣除完,可以在分红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以内税前扣除。
【答案】:A、B、C 本题考查个人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全额扣除项目。一般来说,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扣除条件如下: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凭此捐赠票据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通过支付宝捐款,支付宝中有相关接收款项的单位提供的电子捐赠证书。凭电子捐赠证书以及查询到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相关信息可以进行扣除。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如下:(1)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为如果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按照该规定办理;(2)未规定的,个人捐赠额中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捐赠扣除标准 对于个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例如,如果个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万元,那么最多可以税前扣除的捐赠金额为3千元。此项规定旨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公益事业,回馈社会。
税法所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30%的规定是指除可全额扣除的以外,一般性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按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上限,据实扣除,即捐赠超过30%,也只能扣30%,没有超过30%的则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全额扣除要由税法特别规定,不受30%上限的限制。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以上(含3A)且该评估结果在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仍在有效期内。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指的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如下:对于企业或个人来说,捐赠支出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可全额扣除。而个人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以上详细介绍了捐赠支出汇算清缴财税如何处理,也介绍了汇算清缴公益捐赠,作为一名财务人员,需要特别清楚,捐赠支出汇算清缴财税如何处理及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