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汇算清缴日期,我将会在下述文章中进行阐述的,有兴趣的同学们不妨来阅读试试,说不定对你们理解有所启发的。
1、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新政策扩展了减免范围和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仅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加入其中。相较于旧政策,2019年13号通知的优惠仅限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户可以从2022年1月开始享受减税优惠。
3、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最后,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执行期限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政策适用主体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是延续减免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在50%的幅度内确定减征“六税两费”。三是细化了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方法。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才能最终确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六税两费适用于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指的是六个税收两个附加费,主要是针对企业征收的一些费用。六税指的是: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两费指的是: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按照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三类主体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是可以申报享受本次“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只要它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同样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总的来说,这个政策旨在为这些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税收支持,减轻经营压力。
1、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答案是不需要更正。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3、企业想要申报,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申报享受“六税两费”的减免优惠。新设立的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企业不是国家限制的行业,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设立当月就可以申请。
4、A公司2022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并且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符合规定的两项条件,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5、新设立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可直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要区分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和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两个阶段来适用政策,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要根据人员和资产等标准来判断能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通过上述小编为大家进行的介绍,现在大家应该对于首次汇算清缴日期有了一定的了,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疑问可以继续查看本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