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汇算清缴(律师事务所需要汇算清缴吗)

汇算清缴网小编2024-01-06 23:20:44262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

汇算清缴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保险公司和个人能不能全额扣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可以全额税前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费按缴费基数不超过5%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第三,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扣税对象: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

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1、即直接按律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出个人所得税,北京、广州等省均采取该种方式,其计算公式为:应缴个人所得税额=全所收入总额×出资比例(或约定比例)×征收率。

2、个人所得税可以在地税局网上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流程是:(1)打开税局网站,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2)点击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数据,点击申报,缴纳税款即可。

3、具体规定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款,按月计征,由纳税人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在具体征管中,应依据合伙师事务所账册是否健全、能否真实反映经营所得,来确定采用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出资律师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正文回答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主要原因:对个人取得两处以上综合所得且合计超过6万元的,日常没有合并预扣预缴机制,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综上所述,关于以上问题,建议看好自己和自己所在的公司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并根据个人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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