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最后,调整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如果汇算清缴后,企业多缴税额的,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简单地说,缴纳企业所得税绝对不是这样计算:利润总额×税率。而是:(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税率 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纳税调整差异共六大类50项。
你将账面列支的数额填在“会计”栏,把按税法规定应该本年列支的数额填在“税收”栏,调整数会自动生成。
如果个体工商户是查账征收(比例税率,小规模或一般纳税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与其他企业一样,主要是按税法调整当年应纳所得额。常见的是折旧和业务招待费。
个体工商户是查账征收(比例税率,小规模或一般纳税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与其他企业一样,主要是按税法调整当年应纳所得额。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首先要区分企业纳税调整的事项是永久性差异还是暂时性差异。
1、企业所得税需要调增调减的具体项目有以下三种:是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试点期间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
2、工会经费的纳税调整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计提的工会经费未实际拨缴的,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纳税的调增调减项目有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和资产类调整项目。
4、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收入类项目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5、所得税调增和调减项目 福利费用开支以工资薪金所得×14%为扣减限额,超出一部分调增;员工教育投入以工资薪金所得×2。
6、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如下,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需要知道具体是营业外支出的什么事项,才知道该如何调整的。
具体来说,在营业外支出方面,需要调整的主要有三类:对于与所得税无关的捐赠支出,应当从当年所得总额中加回。对于非实际发生的罚款支出,应当从当年所得总额中减去。
营业外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分明细项目逐笔调增到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算之后,发现营业外支出忘记调整了,那就需要去做之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数据的重新填写,做之前年度汇算清缴数据的更正申报,对营业外支出做相应调整。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收入类项目 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企业汇算清缴时,如果对企业的调整项目(调增、调减)是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的的差异所引起的,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调整是不必要做任何会计账务调整的;如果是会计人员做错了分录引起的,还是要做分录调整的。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项目,收入类调整:视同销售收入。比较常见的是自产或外购的商品,搞营销活动时作为奖品赠送客户的情况;政府补助收入。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具体规定如下:计提的职工工资本年度未实际发放的部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百分号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如下这些项目: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14%部分需要调增。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需要调增。
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14%部分需要调增。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需要调增。
纳税的调增调减项目有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和资产类调整项目。
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收入类调整项目 0视同销售收入 政策概述: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