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非居民如何办理汇算清缴的知识,同时也会对非居民如何办理汇算清缴手续进行解释,都是汇算清缴流程中比较重要的知识点。
个税的汇算清缴可以由纳税人办,也可以由扣缴义务人办。
也就是说,只有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非居民个人不需要对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因为综合所得,仅指居民个人。
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于居民企业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规定如下:(一)居民企业概念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需要到当地税务机关领取汇算清缴税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通常情况下,个税年度汇算清缴需要提交年度汇算申报表、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税收优惠以及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或资料。
3、无业人员要按取得收入的方式来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整理的资料信息介绍了非居民如何办理汇算清缴的知识,如果大家对非居民如何办理汇算清缴手续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汇算清缴的老师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