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汇算清缴集中申报?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为你讲解汇算清缴申报顺序,帮助大家更好地运用实操,顺利开展汇算清缴工作。
单位办。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如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请人办。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扫码或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单位办税进入集中申报办理页面。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时间: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比如,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1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单位集中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需要授权给财务人员权限,通过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集中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授权给财务人员(已做过实名办税的财务人员不需要再次授权)。
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前8个月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是自己办,即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网页端、12366自然人专线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单位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流程:单位集中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需要授权给财务人员权限,通过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集中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授权给财务人员(已做过实名办税的财务人员不需要再次授权)。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如下:准备申报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可从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者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 登录个税 APP :用户需要登录个税 APP 并打开应用的主页点一下“ 我 要办税 ”选择项里的税费申报,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 年度汇算清缴。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现阶段,企业员工的个税汇算清缴需要先由员工个人在自然人申报管理系统上线注册,认证过后,才可以进行。如果企业需要帮员工做汇算清缴的,由员工提供对应的账户及个税相关资料给企业,然后企业财务人员协助处理。
点击【单位办税】进入【集中申报】。 报表填写可通过添加或导入两种方式1)添加点击【添加】按钮,进入“添加待申报人员”界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人员信息。
第一步:经授权的财务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选择对应汇缴的单位,可以输入该单位省和市和税号来搜索再点击【立即申报】。注意事项:集中办理汇缴不支持逾期办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操作 启动软件,输入密码,默认密码 12345 6。进入之后,点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写姓名,可以直接点确定,也可以填写手机号后获取验证码,填写完验证码在点确定。
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单位办。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如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请人办。
通过上述对单位汇算清缴集中申报的解读,相信作为会计的您一定有了深入的理解,如果未能解决您的汇算清缴疑问,可继续查找本站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