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湖北2018汇算清缴的知识,同时也会对2021汇算清缴进行解释,都是汇算清缴流程中比较重要的知识点。
1、确定是否需要申报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下、无退税需求或补税金额少于400元的纳税人,无需进行汇算清缴申报。符合条件者可直接忽略流程。申报时间安排3月1日至15日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申报;3月16日至6月30日可无需预约直接办理。申报流程登录系统: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界面。
2、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纳税人可通过以下渠道完成申报:网上税务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或地方税务机关的电子税务局平台,按系统提示填写申报表。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官方APP后,注册并绑定个人信息,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根据提示填写收入、扣除项目等信息。
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准备阶段纳税人需确认是否符合汇算清缴条件。根据规定,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金额超过400元,或需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清缴。
4、下载并注册个人所得税APP通过应用商店下载官方“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实名注册并绑定个人信息。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打开APP后切换至【办税】页面,选择【税费申报】下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选择填报方式 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适用于无需修改数据的纳税人,系统自动填充预缴信息。
1、税法规定 根据《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2、案例:某公司2013年度成立,2018年8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假设2013年度亏损400万元,2014年度亏损100万元,2015年度亏损100万元,2016年度所得为0,2017年度所得150万元,2018年度所得100万元,2019年度所得200万元。
3、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纳税方式与个体工商户一致,均需按生产经营所得分阶段计算税额。具体步骤与个体工商户相同: 月(季)度预缴按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依据税法修改前、后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结合实际经营月份权重计算应纳税额。
4、适用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朴税”,经营所得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支出80万元,已预缴经营所得税款2万元;由于朴税有综合所得,选择在综合所得中来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等。
5、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与个体工商户一致,即根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后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及实际经营月份数进行计算。年度汇算清缴:个人独资企业同样需要在年度终了时进行汇算清缴,确保全年税额的正确缴纳。
1、预缴时享受优惠后汇算清缴的处理 预缴享受优惠:企业预缴时若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但在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停止享受优惠,并按正常程序进行汇算清缴。准确计算与判断:由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条件是基于年度性指标,企业需要在汇算清缴时准确计算相关指标,并进行判断。
2、XX年中仍然存在的不足:尽管我们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必须看到工作存在的不足:只干工作,不善于总结,所以有些工作费力气大,但与收效不成比例,事倍功半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后要逐步学习用科学的方法,善总结、勤思考,逐步达到事半功倍的的效果。
通过上述小编为大家进行的介绍,现在大家应该对于湖北2018汇算清缴有了一定的了,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疑问可以继续查看本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