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汇算清缴再扣除的知识,同时也会对汇算清缴扣除十大项进行解释,都是汇算清缴流程中比较重要的知识点。
不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工资属于收益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不能在汇算清缴之后发放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本公告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企业12月工资在次年1月发放,在哪个年度税前扣除,现在基本上比较统一了,只要企业在次年汇算清缴前发放,可在发生年度(12月工资对应年度)扣除。究其原因,是因为总局下发了2011年第34号公告。
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明细表中 工资薪金支出帐载金额是否指去除(个税,社保)之后的实发金额?:不是。指扣除前的金额那税收金额指什么?:指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现在的工资,一般情况下,只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就可以税前扣除的。
有一个税收单行文件,在汇算清缴前发放的上年工资是可以扣除的(文号不记得了)。这种情形,如果发放的薪酬在上年已经提取,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条件。
个税经过改革之后,劳务报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都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而且,这四项收入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的计算方式并不同。当然,如果你是自由职业者只有劳务报酬,在个税汇缴清算时,一定可以退税的。虎虎是一个自由职业者,每月的劳务报酬是12000。
可以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个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附加扣除。纳税人可以自行通过当地的税务局网站、个人所得税APP、前往办税服务厅等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此外,纳税人也可以委托工作单位、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填报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可以随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假设你在一月份到四月份没有填写相关信息,而到了五月份再进行填写,系统会将这段时间视为没有扣除专项附加部分。等到年底进行综合汇算清缴时,会将你一年内所有应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全部计算在内。整个过程包括了全年所有的收入和扣除部分,最终进行综合计算。
专项附加扣除既可以在日常月份的工资中每月扣除,也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如果纳税人选择每月扣除,可以及时享受到减税的福利;如果选择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则可以在年度结束后一次性申报,享受减税福利。
专项扣除不支持跨年度补充扣除。 专项扣除必须当年申报,不得累积至其他年份。 例如,2022年的汇算清缴针对的是2021年的个人所得税,此时只能扣除2021年全年的专项扣除,不能将2019年或2020年的扣除项合并计算。 2019年的专项扣除必须在2019年度内完成扣除。
因此不宜因为其某个月未任职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而中断其扣除基本减除费用。补报信息:如果离职人员在之前的工作中未能及时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也可以在个税汇算清缴前,登录税务客户端或软件补报相关信息。这样,税务部门在汇算清缴时,会根据补报的信息进行相应的扣除。
年度内申报了,汇算清缴时仍然可以申报,具体如下:专项附加扣除:若年度内已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但存在申报错误、扣除不充分等情况,可在汇算清缴时进行修改、补充申报。如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扣除。
可以进行更正申报,到大厅去办理。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因此,你在6月1日前再重新申报就行了。多缴的税款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的更正和作废操作每月有次数限制,每月最多可进行5次。具体规则如下:次数限制规则根据现行规定,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期间,通过线上渠道(如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对已提交的申报表进行更正或作废操作时,每月累计次数不得超过5次。
1、不能。不论是正常预交或汇算清缴后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2、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发放的上一年度预提工资,可在实际支付年度税前扣除,也可追补至成本发生年度计算扣除(追补期限不超过五年)。
3、具体来说,年终奖金在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的扣除方式,取决于年终奖的发放月份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的关系。若年终奖发放月份位于汇算清缴年度内,那么这部分奖金应当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中,再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如果年终奖发放月份不在汇算清缴年度内,则应根据具体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4、但是,对于跨年度汇算清缴后支付的工资在哪个年度税前扣除,尚未有统一的意见。个人意见是也在发生年度(12月工资对应年度)扣除。
5、具体而言,若企业在上一年度已对年终奖做预提处理,且实际发放时间在汇算清缴申报前,则允许将该笔年终奖扣除在上一年度;若企业未在上一年度预提年终奖,或实际发放时间在汇算清缴后,则该笔年终奖应计入实际发放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扣除范围。
1、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个税汇算清缴时填写。为了避免多交个税,一般会在年度内就申报专项附加扣除,这样不用再汇算清缴的退税。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会让查看以前申报的数据和附加扣除数据,这个时候是可以进行补充填写的。
2、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若在个税APP汇算时遇到提示,说明您已同时取得两类所得,且可能存在重复扣除情况。
3、出现“已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中填报减除费用不可重复扣除”提示且需补交高额税额,是因为在经营所得和综合所得汇算中重复申报了减除费用,导致综合所得汇算时无法扣除该费用,可通过更正经营所得申报解决。
4、作废后重新申报季度经营所得,确保勾选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的选项,然后申报年度个人经营所得,同样勾选此选项。提交申报后,可能会产生补税情况,因缺少6万元的抵扣额度。在决定是个人综合所得还是个人经营所得使用抵扣时,需自行计算,根据个人情况做出选择。
5、当发现应补税金额大幅增加时,若发现抵扣的6万元为零,需留意以下提示:个人所得税提醒,您已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中填报了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这些项目不可重复扣除。若需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再次填报,应先更正经营所得申报,否则上述项目默认为零。
1、万元以下固定资产购入次月未选择一次性扣除,汇算清缴时能否再次填写需分情况判断:季度预缴未选择,汇算清缴时可调整若企业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未选择一次性扣除政策,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进行纳税调整。具体操作需填报《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通过调整折旧金额实现一次性扣除的税前扣除效果。
2、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在季度申报时未填写,不影响年度汇缴时享受该政策,企业可在汇算清缴时补充申报。具体说明如下:季度申报与年度汇缴的性质差异季度申报是企业日常税务管理环节,主要反映当季度经营情况及税收负担,属于预缴性质;年度汇缴则是对全年税收情况的全面总结与清算,具有最终性。
3、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如果季度申报所得税的时候享受了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选择不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4、当年购入的固定资产一般不可以在以后年度一次性扣除。
5、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将固定资产信息填入《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并附上凭证复印件。政策选择权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但一旦选择不得后续变更。若未选择,需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如设备类10年)分期扣除。特别提醒: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可存在差异。
6、年报漏填的合规性风险政策要求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及延期公告,企业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后,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申报表反映税会差异。
以上详细介绍了汇算清缴扣除十大项,也介绍了汇算清缴再扣除,作为一名财务人员,需要特别清楚,汇算清缴扣除十大项及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