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对外捐赠汇算清缴的知识,同时也会对对外捐赠汇算清缴会计分录进行解释,都是汇算清缴流程中比较重要的知识点。
填写《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记录视同销售的收入和成本。填写《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分别记录公益性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的账载金额、税收金额及纳税调整额。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在扣除项中反映捐赠支出的纳税调整情况。
企业发生的符合所得税前扣除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填写实例:假设A企业2022年度会计确认的利润总额为400万元,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及相关结转情况如案例所示。
纳税调整:根据捐赠支出的实际发生额和扣除限额,计算纳税调整金额,并在A105070表中相应行次填报。结转处理:超过扣除限额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在后续年度进行汇算清缴时,需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过来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的捐赠支出。
发生即填报:无论捐赠支出是否涉及纳税调整,只要企业当年发生捐赠支出(含结转以前年度的未扣除金额),均需填报本表。区分捐赠类型:非公益性捐赠(第1行):直接向受赠人(如学校、医院)捐赠的支出,直接调增,不得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捐赠支出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环节,特别是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及填报要求,需要企业准确理解和操作。捐赠支出的分类及会计处理 企业对外捐赠一般可以分为公益性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无论捐赠支出是否涉及纳税调整,只要企业当年发生捐赠支出(含结转以前年度的未扣除金额),均需填报本表。区分捐赠类型:非公益性捐赠(第1行):直接向受赠人(如学校、医院)捐赠的支出,直接调增,不得税前扣除。
纳税调整:应纳税调减20万元(113-93)。申报表填报: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30行“扣除类—其他”中,“账载金额”栏次填报93万元,“税收金额”栏次填报113万元,纳税调减20万元。
账面列支捐赠支出93万元,应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在A105000表中调整)。A企业2022年会计利润300万元,当年可扣除的捐赠限额为36万元(300×12%),因此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77万元(113-36),在A105070表中进行调整。超出限额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结转后3年内扣除。
企业捐赠防疫物资可以抵税。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和个人的疫情捐赠物资能够享受税收抵免或减免的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外捐赠汇算清缴会计分录?按照上文内容解读,大家应该知道了企业对外捐赠汇算清缴会计分录,并且,在本网站上关于对外捐赠汇算清缴会计分录的情况还有很多,如果你们认为上文内容不足以解答你们问题,都是可以来本网站上进行免费搜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