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小编给大家讲解的是商品损耗汇算清缴,以及商品损耗的分类相关的说明,希望对会计朋友们有所启发和帮助。
一般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纳税人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事项用于调增或是调减。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事项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纳税调整、企业流转税的查补及账表调整等。在资产减值准备的分析中,如果资产的实际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那么差额部分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此外,暂估商品也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以确保其准确性。
收入类调整项目: 视同销售收入: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用于特定用途时,视同销售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填表A1050A105000。 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不计入应税总收入,需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填表A105040、A105000。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企业流转税查补及账表调整;资产减值准备的分析;暂估商品进行纳税调整;职工福利费调整;合并企业纳税调整;折旧调整。
亏损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具体如下: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事项分为调增和调减两种:调增的项目包括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等。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罚款滞纳金、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等;调减的项目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税收优惠项目和准予免税的项目。
1、根据增值税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非正常损失的购入货物或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以及存货、库存商品在损耗过程中涉及的购入货物或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均不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公司在分析存货盘亏原因时,需区分正常与非正常损失,对非正常损失导致的进项税额进行转销处理。
2、公司存货盘亏涉及税收问题,需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并关注税收规定。首先,讨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处理。依据增值税暂行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入货物及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若存货盘亏非因正常原因,对应的进项税额需转出。
3、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企业因存货盘亏所产生的损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但企业需注意的是,扣除前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同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来证明存货盘亏的真实性。因此,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也需要考虑存货盘亏带来的影响。
4、存货报废、正常损耗、盘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5、具体账务处理为:首先,企业需记录盘亏存货的账面价值,会计分录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3510 贷:库存商品 3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510 完成初步记录后,需等待审批流程完成。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2、企业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管理遵循法规要求,强调损失应在发生年度申报,特殊情况需经税务机关批准追补扣除。损失认定分为自行计算和税务机关审批两种方式,具体包括自然灾害、固定资产报废、被盗损失等各类情况。税务机关对损失进行审批,省级税务机关为主,总机构所在地也有权审批特定捆绑资产损失。
3、同样,企业存货的正常损耗、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寿命后进行报废处理的损失,以及生产性生物资产自然死亡导致的损失,也均属于此类。此外,企业在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及金融衍生产品等操作中产生的损失,同样可以自行计算扣除。
4、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楼主你好: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不需要再做调整。
首先,企业登录税务局网站,选择“应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进行申报。接着,进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月报”或“季报”。在“附表7-1存货盘盈盘亏测算清单”栏目中,企业需要填写盘点期间内的账面库存数量、实际库存数量、盘点差异数量和单价等信息。
第1列“资产损失的账载金额”:填报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对应项目的资产损失金额。 第2列“资产处置收入”:填报可收回的残值或处置收益。 第3列“赔偿收入”:填报取得的相关责任人、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资产损失的相关资料改为企业留存备查,不再区分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在申报表中,企业需根据资产损失的类别进行区分填写。
2、对于进行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的企业(除重组情况外),在汇算清缴时需填写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以及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若固定资产涉及折旧税会差异,还需填写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处置当年折旧额正常填报)。
3、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涉及资产损失申报的企业需填写《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以及《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对于固定资产涉及折旧税会差异的还需填写A105080表。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表及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申报时需注意以下事项,以确保损失在税前得到合理扣除。首先,了解申报时限至关重要,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在规定程序和要求下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具体申报形式分为清单申报与专项申报两种。
第七条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第八条 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
为了税前扣除资产损失,企业应保留外部证据和内部证据,对于特定的资产损失扣除可能还需要专项鉴证报告。
第七条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第八条 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25号公告第七条规定,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以上详细介绍了商品损耗的分类,也介绍了商品损耗汇算清缴,作为一名财务人员,需要特别清楚,商品损耗的分类及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