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网小编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是有关瑶海区汇算清缴的会计知识,希望对于会计朋友学习汇算清缴政策的过程中有帮助。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也是必须携带的,第一次办理业务时需要携带原件,验证通过后就可以只带复印件了。
预缴税款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发包方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
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
第三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通过上述小编为大家进行的介绍,现在大家应该对于瑶海区汇算清缴有了一定的了,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疑问可以继续查看本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