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扣除备案(汇算清缴时可享受的专项扣除)

汇算清缴小编小莉2025-06-03 00:15:01133156

汇算清缴扣除备案?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为你讲解汇算清缴时可享受的专项扣除,帮助大家更好地运用实操,顺利开展汇算清缴工作。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

...我第一次接触高新,汇算清缴要做备案,好多资料,好麻烦,都需要提供吗...

1、其次,加计扣除的那些文件都是要汇算清缴前提交的,而且你应该首先和你们的税务管理部门先沟通,大部分做加计扣除都是要国税总局认可的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除了你上述材料外你还应该提供给税务部门北京市科委出具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书。

5000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汇算清缴时是否要备案

企业持有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时,无需备案。存在三类固定资产可一次性税前扣除。首先,针对六大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24年1月1日起,新购进的研发与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需要哪些材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64号规定,企业固定资产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预缴申报时,须同时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年度申报时,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固定资产处置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到税务备案。企业正常的报废不需要税务局批准备案。但对于报废产生的净损失,需要向税务局备案后才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要向税务机关备案后才可以税前扣除。如果折旧已经提足,报废时只需要在汇算清缴时办理一个清单申报即可。

三)、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总分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备案吗

1、总分公司的所得税缴纳是需要税务局备案的。分公司本身不独立核算,由总公司来汇总核算分公司的业务,但是根据属地原则,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局部门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一些税费或者缴费比例在当地缴纳,所以当地的分公司也应该核定对应的税种。

2、分公司不需要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按照上述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3、并入总公司缴纳:此方式下,分公司所得并入总公司所得,由总公司统一预缴和汇缴,不进行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适用于总公司与所有分公司均注册在同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的情况。

4、可以。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无需办理汇总备案,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由总公司汇总清算。扩展阅读: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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