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网小编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是有关存货盘亏汇算清缴的会计知识,希望对于会计朋友学习存货盘亏汇算清缴需要调增吗的过程中有帮助。
1、期末要进行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你不在期末处理完,必然对本期损益产生影响。所得税是有速算扣除数的,你本期应税所得额的大小直接影响你的税负啊。
2、在期末前,公司应查明存货盘盈盘亏的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对于盘盈的存货,应当冲减当期管理费用;而盘亏的存货,则需在减去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偿款及残料价值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3、”所以,题目中说的是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末经批准处理的,等批准后再处理是错误的,这样暂时挂账的处理不能真实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资产的实际状况,而是应该在资产负债表日无论有没有批准都先行处理,在附注中说明,待日后批准后再进行调整。
4、一般来说,企业会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清查中发现固定资产的损溢应及时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固定资产盘盈或盘亏的会计处理,也各不相同。固定资产盘盈 实行新准则后,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核算发生了变化。
当库存商品盘盈时,首先需要确认原因。如果尚未查明具体原因,则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借:库存商品,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财产损益。一旦查明具体原因,如果是由于收发计量错误等原因导致,则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财产损益,贷:库存商品。
在进行库存盘点时,遇到商品盘盈或盘亏,需要通过会计分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在盘点存货时,可能会遇到盘盈或盘亏的情况。对于盘盈的处理,首先需要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后,按照实际成本或估计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之后,报经批准后,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处理前的账务处理为:库存商品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存货盘亏”,同时贷记“存货”。接下来,企业需要根据盘亏的原因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如果是自然损耗,可以将“待处理财产损溢——存货盘亏”贷记“营业外支出——存货盘亏”。
不需要,财务处理只需要公司内部查清原因后报管理层批准即可。但是这部分损耗抵减应纳税所得时,需要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财务处理上,不需要税务部门批准。
正常损耗不需上报税务局批准备,但需要履行公司内部管理审批流程,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对于盘亏存货的会计处理,需要分报经批准前和报经批准后进行。在报经批准前,企业应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若存货是因管理不善导致被盗、丢失,则还需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存货盘亏导致的资产损失,如果符合增值税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损失进行处理,并在申报时进行抵扣。因此,当发生存货盘亏时,企业要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来说,存货盘亏也是一项损失。
存货报废、正常损耗、盘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报批程序就是按造册盘点表,在场盘点人会计、仓管员、其他在场人各签名后,报给管理部调查后,然后由管理部调查结果报告和盘点表一同交给老板报批归纳责任。最后报批交给财务入账依据,但复制一份仓管记账。
1、存货盘亏需要专项申报么 存货盘亏需要做专项申报。和按《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指引(2015年)》申报。存货盘亏报税务申请怎么写啊 准备并提供以下资料。
2、至于企业所得税方面,存货盘亏损失的处理更为复杂。企业需要进行清单申报或专项申报,并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提交必要的备案材料。具体来说,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责任人赔偿说明、内部责任认定文件、存货盘点表以及由存货保管人提供的盘亏情况说明。
3、企业所得税方面:存货盘亏损失,应该做清单申报或专项申报,不是专项备案。
4、一般金额较小的盘亏、毁损可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对于金额较大的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具体如何操作需参考各地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如贵州国税规定:存货盘亏损失和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及存货被盗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5、《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则取消了专项申报及清单申报,企业只需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留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备查。存货损失金额的确定及证据材料的收集,应依据存货发生损失的不同情况。企业在申报存货损失时,需要准备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调查或进行税务稽查。
6、小规模纳税人的存货均按照价税合计数入账,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存货盘亏,进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是价税合计数,也无需进行专门的增值税处理。一般纳税人存货对应的进项税额已经申报抵扣的,后续发生盘亏的,除需按照会计制度处理外,还要分析盘亏的原因,并做增值税处理。
1、另外,如果存货的盘亏是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企业应当将其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这样可以确保企业在财务报表上能够准确反映这些不可预见的损失。在进行处理之前,企业应将盘亏的存货作为待处理财产损益进行核算。这有助于企业在正式处理前,准确评估损失的程度。
2、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的存货盘亏,通常应当作为“管理费用”进行处理。如果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先将这部分金额计入“其他应收款”。具体操作如下: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若没有责任人进行赔偿,则直接将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3、若盘亏是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企业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此时,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4、首先,如果是由于自然损耗导致的存货盘亏,这类情况属于正常损耗,应当计入管理费用中。其次,如果是因为人为原因造成的存货盘亏,比如管理不善或员工疏忽,这部分损失应当分担责任。具体来说,个人承担的部分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而超出个人承担范围的部分则需要计入管理费用,以体现企业内部的责任追究机制。
5、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提示】自然灾害造成外购存货的毁损,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需要转出。
6、存货盘亏的处理方式会依据不同的公司和具体情况而变化。在会计处理上,一旦发现存货盘亏,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出的金额,会计分录通常为: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在经过核查后,如果确认损失属于定额范围内的,可以按照正常的盘亏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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