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期内发票(汇算清缴期内发票怎么开)

汇算清缴小编志谦2025-04-28 07:00:01159156

本文小编给大家讲解的是汇算清缴期内发票,以及汇算清缴期内发票怎么开相关的说明,希望对会计朋友们有所启发和帮助。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

房地产企业汇算清缴期取得发票能否计入成本

依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按年度汇算清缴。开发产品完工以后,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是指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合法凭据的。对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 目前,等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没有时间限制。

先计入成本费用,收到发票后再补做原始凭证 先计入当年的费用,符合会计处理的及时性原则,但不能取得发票的话,这部分费用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

正面回答可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即使款项已经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如果确定的计税成本核算终止日为2010年4月30日,则4月30日取得的票据可以列入计税成本,之后取得的不可列入当期计税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第三种方法选择确定计税成本核算的终止日并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既符合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业特点,又能较好地规范自身的纳税行为。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明确,企业因真实业务获得的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符合规定,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汇算清缴时未取得发票,可否税前扣除

1、在汇算清缴过程中,若企业未能取得相关成本、费用的有效发票,是否能够进行税前扣除?答案是不可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六条,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在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可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

2、汇算清缴时未取得发票,不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如果企业在汇算清缴前取得有效凭证则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如果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取得有效凭证,则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文件的要求,由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如果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未取得发票,提供方没有申报所得额完税,那么,此项业务不允许税前扣除。

4、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若购入原材料未取得发票,则无法在税前扣除相应的材料成本。这主要是因为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

税局年底清算的时候能不能开票?

1、税局年底清算的时候不能开票,具体如下:年底都要结账,封账。到月底的最后一周都很少入库;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规定,本年度未取得发票的,在下一年度5月31日前取得的发票仍然可以在本年度列支。

2、如果没有清卡,是不应该开具发票的。因为根据税法规定,开具发票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其中就包括先进行清算。在税收管理中,清卡是指纳税人将本期应纳税额清算后,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行为。如果企业没有进行清卡,则说明其还未完成相关的税费缴纳,也就无法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

3、因为个人所得税计税收入不仅是工资薪金的收入,还有劳务收入等其他收入。在取得工资薪金以外的收入时,可能对方会要发 票。在纳税人去税务局开票时,会按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率预征收一部分个人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申请退税?登陆电子税务局,进入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点击“一般退(抵)税管理”模块;点击“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模块,点击“电子退税申请”,若纳税人存在已开票尚未缴款的信息,需缴纳税款后才能提交退税申请。

汇算清缴报告费用所得的发票,应该如何做账

1、费用应在发生的年度确认。 发票在次年度取得时,应补充入账并进行税前扣除。 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时,可重新办理年度税务申报和汇算清缴。 超过汇算清缴期限后取得发票时,可依法要求退还多缴税款并加算利息。

2、汇算清缴后收到以前年度发票,需要根据发票内容,才知道如何做分录的。比如是购进货物的发票,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等科目。如果是费用发票,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某某费用,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3、汇算清缴前取得去年的发票怎么入账呢?具体方法请见下文。补记去年费用: 根据发票金额,补记去年费用,将补记金额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入账方法如下。

4、收到去年的费用发票做分录如下:(1)在汇算清缴期间收到: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其他应付款;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其他应付款等;贷:银行存款。(2)如果是汇算清缴后收到:借:管理费用等;贷:其他应付款等;借:其他应付款等;贷:银行存款。

5、取得发票后,将相应发票作为附件补充至原记账凭证,并在收到发票当期确认进项税在次年汇算清缴前未取得相应发票的:在当年的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在收到发票的年度再去进行追补。

通过上述对汇算清缴期内发票的解读,相信作为会计的您一定有了深入的理解,如果未能解决您的汇算清缴疑问,可继续查找本站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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