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汇算清缴可以删除的知识,同时也会对汇算清缴可以删除几年的记录进行解释,都是汇算清缴流程中比较重要的知识点。
两个公司每月都给个人申报工资汇算清缴时不可以删除一个。
首先,我要明确一点,一个人在两家公司工作并依法在两家公司都申报个人所得税是可以的,并不违法。但是,如果你有专项附加扣除,对于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以免重复扣除。
个人在两处任职,两处领取工资,两个单位各自申报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个人再汇算清缴。 同时在两家公司拿工资,并且都申报了个税的行为,在法律上面来说并不违法,也没有什么影响。
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只能在一家公司扣除,不能重复扣除。如果重复扣,需要在下一年的最终结算时再还。每人5000的基本扣费呢?不能重复扣。如果两家公司都扣除每月5000元的基本扣款,在次年通过最终结算的方式多退少补。
个人所得税显示两个公司发工资,不需要补缴双份,只需要按照年综合所得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根据实际情况啊,你是不是在这两家公司同时工作,如果是,那没问题,如果不是,那建议修改申报。如果两处同时取得工资薪金,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多填一张报表,相对来说,可能会麻烦一点。
可以。为了避免多交个税,一般会在年度内就申报专项附加扣除,这样不用再汇算清缴的退税。手机端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会让查看以前申报的数据和附加扣除数据,这个时候是可以进行补充填写的。
专项扣除填报后可以撤销,申请专项扣除之后若是不想申报了,可以通过已经申报的界面点击作废,就是撤销的意思,撤销之后若是又想申报,是可以重新填报的。在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前可以撤销退税申请。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可以撤销申请,需办理更正申报。
不可以修改或删除,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采集的,只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作废或者修改。扣缴单位没有权限对纳税人自行采集的数据进行修改或删除。
首先,企业应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进入“纳税服务”栏目下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板块进行申报。若企业在初次申报过程中发现错误,可以点击“已申报汇算清缴”,选择“更正申报”选项。在进行更正申报时,需详细填写更正原因及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更正申报。
更正几年前的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查看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或者税务局网站,查询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了解自己几年前的汇算清缴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更正:如果发现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中存在错误或者遗漏,需要进行更正。
首先,进入更正申报界面。这一环节,你需要明确当前操作的目的,即确认需要更正的具体内容。接下来,关注基础信息的确认。这部分涉及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汇算清缴申报表信息等,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无误是更正申报的基础。
1、可以修改的。纳税户网上申报提交后发现申报错误,若在还没有进行扣款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删除掉再进行更改。若已显示该数据已处理并已转银行扣缴税款。如税款多缴,这种情况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者在下个月进行抵扣,但必须事先向税务机关报告。具体需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2、个税填报后是可以修改的。纳税户网上申报提交之后如果发现申报错误,若还没有进行扣款的,则可以直接进行删除再进行更改;若已经显示数据已处理并且已经转银行扣缴税款。若是税款多缴,那么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者是在下个月进行抵扣,但必须事先向税务机关进行报告。
3、是。个人所得税信息修改是每年一次的。一般情形下,个人所得税信息只能一年改一次,但也存有特殊情况。依据规定得知:经营者发觉义务人提供或是缴纳申请的个人信息内容、所得、缴纳税金等与真实情况不符合的,有权利要求义务人修改。
4、个税填报后可以修改,如果纳税人在申报信息时填写错误,或者要进行修改,也可以在查询界面内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填写的项目后,下方会出现“作废”和“修改”选项,纳税人可以轻松进行申报信息的修改。
5、提交后还可以修改。纳税户网上申报提交后发现申报错误,如果在还没有进行扣款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删除再进行更改。如果已显示该数据已处理并已转银行扣缴税款,如税款多缴,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者在下个月进行抵扣,但必须事先向税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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