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工伤(工伤保险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网小编2025-01-30 21:48:02147156

汇算清缴工伤?小编老师认为这个问题应该可以将其理解为情况有很多种,相关的知识小编老师都会在下述文章中进行阐述的,对你们学习认知这个问题肯定是有所帮助的,建议同学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

职工工伤津贴怎么个税申报

1、工伤赔偿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出现工伤事故,相关补偿费用需要由单位来支出,只要职工取得的这笔所得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就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2、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3、不需要申报。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伤赔偿是工伤职工或者工亡职工的亲属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也就无需进行申报。

4、登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新建表格,先录入当月工资薪金,在同一份表内,点击添加行,录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再进行申报。

5、如果福利费属于直接按照现金发放的,比如,按照有关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向员工支付的困难补助、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等,其个人所得税都是可以免征的。 如果福利费是属于其他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的,比如中秋发月饼,其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申报缴纳相应个税。

地税汇算清缴时补交上年的工伤保险费分录怎么做?

1、如果数额较大,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增科目核算,如果数额较小,可列入当期损益。

2、从重要性原则上讲,本年汇算清缴补缴上年企业所得税228元,可以作为本年的所得税费用列支,即:借:所得税费用 贷:银行存款 (也可以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过一下);如果非要追求完美,那就需要追溯调整了,即: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或银行存款。

3、楼上的理论不适用,因为已经不是刚刚汇算清缴完毕了,收入和费用早就结转入未分配利润。如果现在还调整费用就会造成本年费用的减少,利润虚增。关于多提的电话费等管理费用,其实只要把多提部分冲了就可以。

汇算清缴五险一金怎么填

1、正常社保扣除在单位每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已经上报了,如果单位没有填报,需要在个人所税APP中填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可以全额税前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费按缴费基数不超过5%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2、*(8%+2%+0.2%+12%)+3=1779元,(其中:养老8%,医疗2%,失业0.2%,公积金12%,大额医疗个人部分是固定金额3元/月)。如果是农村户口,个人部分不需要缴纳失业保险,只要承担8000*(8%+2%+12%)+3=1763元。公司部分承担金额不变。

3、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时产生时间性差异,应做纳税调增项目处理。

4、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添加即可。在专项扣除里录入五险一金,然后保存,再填写申报表,就自动带出来了。汇算清缴: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5、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不征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五险一金;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罚款、罚金、滞纳金;捐赠。

汇算清缴工伤保险扣掉会计分录怎么做

1、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如果数额较大,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增科目核算,如果数额较小,可列入当期损益。

3、工伤赔偿款不在应付职工薪酬范围之内。营业外支出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本科目应当按照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员工工伤赔偿的汇算清缴需要填写《工伤保险费汇算清缴表》,具体填写步骤如下:在表格的第1栏填写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等基本信息。在表格的第2栏填写本期应纳工伤保险费的计算基数和费率,计算出本期应纳工伤保险费的金额。

企业一次性补偿员工工伤款,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何要求?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因此,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规定,自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以上详细介绍了工伤保险汇算清缴,也介绍了汇算清缴工伤,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学习了更多相关知识,广大的财务人员需要熟练掌握汇算清缴相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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