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小编给大家讲解的是汇算清缴预缴,以及汇算清缴预缴数据与实际不符相关的说明,希望对会计朋友们有所启发和帮助。
2019年1月:佣金收入50,000元,应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为0元。个人所得税计算后应预扣预缴税额为744元。 2019年5月:佣金收入4,000元,应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为0元。个人所得税计算后应预扣预缴税额为192元。 2019年9月:佣金收入103,000元,应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为0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_2018_164号)文件规定,对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扣缴单位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
可以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税的劳务报酬所得包括:(1)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2)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在计入综合所得时,不仅需要减除20%的费用,还要扣除收入额25%的展业成本以及相应的城建税及附加。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日常预扣预缴时,对其取得的佣金收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缴税款,以该纳税人截至当期在单位从业月份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比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环节暂不扣除,待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
纳税期限的不同:个税预缴的纳税期限一般为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而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清缴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
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都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式,但预扣预缴是按月计算每月的预扣税款,汇算清缴是按年计算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缴税款,即在预扣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承担着“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的职责,以确保纳税人准确的履行了纳税义务。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与最终结算的区别 预扣预缴和最终结算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式,但预扣预缴是每月预扣税,最终结算是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即在预扣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承担检查遗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确保纳税人准确履行纳税义务的职责。
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的区别:预扣预缴是针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采取的一种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缴税方式。
区别:适用扣税情形不同预扣预缴当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才符合预扣预缴的情形。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是按年计算,而扣缴义务人是按月或按次计算扣缴个税,即使工资薪金由单位履行扣缴义务后,依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税后收入,因此用“预扣预缴”更加准确。
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可能会高于预扣预缴率。总之,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的税额和应纳税额是预缴和实缴的区别,计算方式不一样,计算出的结果可能一样,也可能不一样。如果不一样,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进行补税或退税操作。如果一样,则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所得税一般属于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因此,在每季度末计算提取所得税,企业在有应纳税额的情况下是就需要计提的,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计算缴纳的。
所得税可以不要季度预缴,年底再清算是不可以的,违反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季(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预缴,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预缴方式分月或分季按时、准确地申报缴纳。
企业所得税是季度预缴,年底要汇算清缴,有些要纳税调增,有些要纳税调减,所以年底完了还要缴。
1、个税汇算清缴是指上年度个人所得税清算的过程。税汇算清缴,是我国的一种纳税方式,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对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需要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2、熟悉汇算清缴政策 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纳税人应熟悉当年的税收政策,包括税率、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等。这些信息通常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或其他官方渠道获得。 整理全年收入与扣除信息 纳税人需要整理全年的收入数据,包括工资、薪金、奖金、稿酬、劳务报酬等。
3、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指个人所得税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
通过上述小编为大家进行的介绍,现在大家应该对于汇算清缴预缴有了一定的了,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疑问可以继续查看本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