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缺乏票据?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为你讲解汇算清缴缺乏票据怎么处理,帮助大家更好地运用实操,顺利开展汇算清缴工作。
1、成本费用类支付无法取得有效凭证,即发票,虽然凭借合同、送货单、入库单等等可以据实入账,但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因没有发票,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则相应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因此,实在拿不到发票,那就如实入账,在汇算清缴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纳税调整。
3、正面回答将成本调减处理。汇算清缴前未取得发票的以后再取得发票不能再税前扣除,成为永久性差异,如果想扣除,那么在做汇算清缴时就要和税局申请专项报告,税局同意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4、扣除如下 (1)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的,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已经办理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的,可以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2)在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取得发票的,仍可以作为所属年度的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你真实的业务,没有收到发票可以催促对方开发票过来,如果确实没有成本费用发票,也不能通过其他手段取得发票,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解决方案一(个人独资):设立与原公司业务相配套的个人独资企业,原公司承接业务后,分包部分给个人独资企业来完成。个人独资企业享受税收园区的核定征收政策,综合下来,税负仅16%左右,且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可以通过自然人代开的方式来解决,凭借业务合同和自然人身份证到能代开的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代征点代开需要的发票。
可以尽量取得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发票入账核算,可以把购买的机器设备取得发票,计算折旧摊销,可以把差旅费交通费办公用品等等费用按发票入账,税前扣除,税负就降下来了。
在税务局“以票控税”的监管模式中,发票是所有企业都绕不开的问题。企业财务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可以看到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很多支出难以体现。 如此一来,公司的账面利润会比实际利润高很多,导致企业多缴所得税。
前几天也有一个做建筑工程的老板咨询,因雇工人、买砂石这些没办法取得成本票,导致企业利润虚高,要多交很多企业所得税,能不能给找点票来作为进项抵扣?这种直接找票的方式还是有一定风险的,不提倡不建议这样操作。其实,建筑公司缺成本票是可以做到合理合规解决的。
1、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企业对于没有发票的费用是不可以税前扣除。企业本年度实际已发生但未取得发票的费用支出,会计上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发票的,应作纳税调增处理,待取得发票时,应在该项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的年度可追溯纳税调减处理。
2、汇算清缴时未取得发票,不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A公司财务人员认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以预提扣除。
4、”也就是说,如果能在汇算清缴前取得有效凭证的,到时候是可以正常做税前扣除处理的,否则,就不能扣除了。第二种情况是在汇算清缴后取得有效凭证。根据规定:“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5、汇算清缴时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进行归纳,大致可分六种类型:(1)未取得发票的情形、(2)发票跨年过五年的情形、(3)总分公司串用发票的情形、(4)发票不合规的情形、(5)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6)行政罚没支出。
6、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均以增值税发票作为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未取得发票,对于暂估入账成本来说,则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银行定期存款未到期,计提的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纳税调减,在实际收到的年份做纳税调增?不用调整。
列支的工会经费未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等合法有效凭据的,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4号:“自 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不需要的。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一般直接计入了财务费用,通过结转已经进入了会计利润里面。银行存款获得的利息收入是符合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一致,所以不存在调整的问题。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收入类项目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1、按税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应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只能减半调减应纳税所得,可一些企业却是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 加计扣除事项未按规定调减应纳税所得。
2、错误申报捐赠扣除 解决方案: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捐赠扣除政策的,应留存相关捐赠票据备查,留存期限为五年。同时,应在申报时一并填报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赠单位名称、捐赠凭证号、捐赠金额、扣除比例等捐赠明细信息,税务机关将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常见热点问题企业缴纳的社保费滞纳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由于企业缴纳的社保费滞纳金不属于税收滞纳金,因此社保费滞纳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4、如果既有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则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只能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哪些人需要经营所得个税汇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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