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小编给大家讲解的是汇算清缴广告范文,以及汇算清缴广告和宣传费调整相关的说明,希望对会计朋友们有所启发和帮助。
1、在企业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准予税前扣除的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汇算清缴期间,会计在处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虽然税法并未明确定义,但根据《广告法》,商业广告活动适用于其规定。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取得“广告服务”的发票,所得税法合并扣除这两类费用,对区分二者意义不大。
3、用以前年度损益科目做调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缴税额。具体分录如下:借:以前年度损益 贷:长期待摊费用 广告费扣除额标准是,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是,年销售收入的12%以内可以扣除。 当年未扣除完的,结转下一年扣除,不超过五年内扣除完毕。
4、企业所得税广告费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A105060表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整明细需按以下规则操作。首先,广告费支出的税前扣除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超出部分可逐年结转。特殊行业如化妆品、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企业,扣除比例提升至30%,但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允许扣除。
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果需要调整费用,需要填写的具体表单是《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对于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费支出,应在A105000表的第15栏次进行填写。
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的全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有关情况、按税收规定可扣除额、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及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等。不涉及业务招待费的调整。
在筹建期汇算清缴的表中,主要是针对营业费用中的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进行扣除。
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由于企业在筹建期间没有生产、经营,因此无需进行汇算清缴。最后,关于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与广告费处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指出,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在规定条件下在税前扣除。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如何列支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需要另辟蹊径。 在会计处理上,筹建期业务招待费均列为开办费。《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筹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在税务问题及汇算清缴方面,需要注意开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或按照税法规定分期摊销。筹划时,企业应根据自身盈利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此外,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问题也需关注。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开办费,并按开办费的处理方法进行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筹建期应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再次填写要看账务处理问题,看是计入费用还是长期待摊,但是因为没有收入,所以基本是亏损或是利润为0。
通过上述对汇算清缴广告范文的解读,相信作为会计的您一定有了深入的理解,如果未能解决您的汇算清缴疑问,可继续查找本站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