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网小编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是有关汇算清缴归谁管的会计知识,希望对于会计朋友学习汇算清缴做什么的过程中有帮助。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现阶段,企业员工的个税汇算清缴需要先由员工个人在自然人申报管理系统上线注册,认证过后,才可以进行。如果企业需要帮员工做汇算清缴的,由员工提供对应的账户及个税相关资料给企业,然后企业财务人员协助处理。
实际上,个人取得的两类所得需要汇算,一个是经营所得,一个是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只有实行查账征收的才需要办理汇算期清缴,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进行申报。每年3月31日之前进行。
方式二:一次性奖励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单独申报个税。需先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再计算一次性奖励的纳税额,合并后得到汇算清缴税额。汇算清缴后,应补税或退税,差额即为应补或应退税款。举例说明,大壮2023年全年综合所得为20万元,年终奖为8万元。
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有三种方式:自已办、单位办、请人办。自己办:纳税人可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等渠道自行办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申报事项预填服务。
第一步:在各大应用市场搜索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第二步:打开App点击“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第三步:“查看”已填报信息或“去填报”相关项目;之后,按照“个人所得税”App流程指示,完成操作即可。
对于那些实行跨地区经营并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其管理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法的第十三条中有所明确。这类企业的总机构负责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在规定的汇算清缴期内,将其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进行详细的税款清算和缴纳过程,即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规定:第企业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间发现申报有误的,可在期限内重新办理申报。
1、税务机关在处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于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和合并纳税的企业,需要实施协同管理。首先,当总机构或汇缴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汇总或合并纳税的申报资料时,若发现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的申报内容存疑,会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发送协查函,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2、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3、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退还。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纳税人已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应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4、企业所得税中的其他收入包括:(1)企业资产溢余收入;(2)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3)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等。
上述整理的资料信息介绍了汇算清缴归谁管的知识,如果大家对汇算清缴做什么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汇算清缴的老师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