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网小编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是有关襄阳汇算清缴的会计知识,希望对于会计朋友学习2020年汇算清缴填表说明的过程中有帮助。
1、答案是否定的。具体要看企业计提减值准备时是否做纳税调增、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时的账务处理。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时要做纳税调减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年度在纳税申报时做了纳税调增;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时对方科目通过了损益类会计科目,影响了当期的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2、应当调减,前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期转回了跌价准备,则要转回相应的可抵扣差异。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可抵扣差异-应纳税差异-可抵扣(转回)+应纳税(转回)+或-其他调整项目。
3、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支出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对转回的减值损失是否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未作明确规定。根据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性,既然计提减值准备的支出不予扣除,转回的减值损失也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
4、税务处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对因销售货物转出的准备,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5、若第1列 由于资产处置、报废、盘亏等原因,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属于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2列“资产损失准备金核销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当年度通过准备金项目核销的资产损失金额。
6、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与税法折旧直接的差额。投资性房地产高出部分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未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盈利部分,纳税前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当期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因资产变动增加的“其他综合收益”,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1、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在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时要做纳税调增,转回时要做纳税调减,那么是否能够据此认定企业的申报无误? 答案是否定的。具体要看企业计提减值准备时是否做纳税调增、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时的账务处理。
2、然而,对于已计提的减值损失转回的问题,相关法规并未明确说明是否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原则,既然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能减扣,那么转回的减值损失也应该遵循同样的逻辑,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内。
3、应当调减,前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期转回了跌价准备,则要转回相应的可抵扣差异。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可抵扣差异-应纳税差异-可抵扣(转回)+应纳税(转回)+或-其他调整项目。
4、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支出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对转回的减值损失是否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未作明确规定。根据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性,既然计提减值准备的支出不予扣除,转回的减值损失也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
上述整理的资料信息介绍了襄阳汇算清缴的知识,如果大家对2020年汇算清缴填表说明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汇算清缴的老师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