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汽车清理汇算清缴的知识,同时也会对汇算清缴汽车费属于什么进行解释,都是汇算清缴流程中比较重要的知识点。
1、具体如下收入明细表根据利润表本年累计数分项填写,没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的话,就全填写0成本费用明细表一项项填写即可,营业外支出要分拆,根据实际,分类填写。纳税调整项目表这个很关键,按照账目一项项填写,具体参考所得税法暂行条例,需要调增的就调增。不需要就如实填写。
2、根据中国的税法规定,汽车租赁收入需要缴纳税款。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汽车租赁配司机的,属于“交通运输业”,征收10%的增值税。如果不配司机,则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6%。
3、对于每次租赁收入超过4000元的情况,计算公式为:(收入 - 税 - 修缮费用) * (1 - 20%) * 20%。以12,000元为例,个税应为12,000 * 0.8 * 20% = 1920元,全年总计23,040元。
4、应纳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3%(适合小规模纳税人,月报);应纳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17% - 进货金额(不含税)*17%(适合一般纳税人);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7%(月报);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3%(月报);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应纳增值税*3%(月报)。
5、增值税:租赁收入/03*0.03计算增值税 城建税:增值税*7%(看税务所在区设定,最高7%,还有5%、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看你不同地区可能还有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不同税费。
1、如果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发现了这个问题,要及时补计提折旧,及时入账即可。账务处理非常简单,就是跟当时的记账方法一样。
2、案例二:2000年3月,审计机关对某国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上年度误将购入的一批已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设备记入“管理费用”账户,于是在下达的审计意见书中要求企业进行账务调整(未列明调账分录)。
3、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4、车辆折旧费如何计算: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如下(最低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残值比例统一规定为原价的5%;因此,小汽车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
5、报废车辆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准留作小家当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
6、同时,车型在没有发生大改款前提下,第一年折旧率约为15%至20%,第二至五年,每年递减7%至9%之间。 所以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爱车所属车系,以基本型现价为准,再扣除折旧后,即可确定车辆的收购行情价格。 根据不同配置,收购价格适当增加。车主的车辆并非均为基本型,配置的差异势必造成收购行情的变化。
差旅费中,不应该包含油费。会计准则对差旅费的定义为: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
报销项目有:包括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电费、水费、电话费、租赁费、审计费、咨询费、无形资产摊销、维修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燃油费、运费、邮寄费、保险费、检验费、劳务费、其他、银行手续费、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
提折旧可定有意义,第二年年初要做所得税汇算清缴,那时就按照税法计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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