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报销单据(汇算清缴报销单据是什么)

汇算清缴小编芸芸2024-11-18 08:00:01244156

本文小编给大家讲解的是汇算清缴报销单据,以及汇算清缴报销单据是什么相关的说明,希望对会计朋友们有所启发和帮助。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

汇算清缴后发票才到如何入账?

1、单位办。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如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请人办。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并妥善留存,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2、跨年汇算清缴取得发票入账:冲销预提费用的科目,然后正常做进费用即可,这样汇算清缴是不用做处理的。(3)如果在汇算清缴之后取得发票,需要做纳税调增,待发票取得时做冲销预提费用的分录。

3、一般收到发票才付款的(即下一年度付款)可以采用这种做法。 先计入成本费用,收到发票后再补做原始凭证 先计入当年的费用,符合会计处理的及时性原则,但不能取得发票的话,这部分费用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

汇算清缴没有发票的费用调整在什么地方填写

1、第一种方式是将没有正式发票的金额记入“其他应收款”,待有其他发票时进行冲抵。具体操作是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第二种方式是,如果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签字,也可以将费用记入相应费用科目。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白条支出税务部门是不认可的。

2、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别填写:管理费用—业务招费支出,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5栏次填写。

3、扣除类的其他栏次填写。汇算清缴的时候,如果成本费用没有票的话,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就子扣除类的其他栏次填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又收到去年发票该怎么做账?

1、取得发票时冲回原已确认的损益,按发票再确认一笔即可,年与所得税汇算时都不需要就该笔业务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没有计入损益的,取得发票时计入损益,在汇算时做纳税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补充年年度所得税申报。

2、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3、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已经做了汇算清缴工作,企业需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还未做汇算清缴工作,只要汇算清缴之前取得跨年发票就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不用做专项申报。

4、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若没有收到发票,成本费用只能调减,这样当年会多交所得税,汇算过后收到发票,可以在次年所得税汇算时调增费用,这样次年就会减少所得税,总的来说并没有多交所得税,只是提前先交而已。但是也必须这样做,否则税务局查账会征收滞纳金。

5、上一年已计提的费用今年收到了发票,这样做账 借:其他应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也就是计提费用所使用的科目)贷: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做账毫无关系。

6、如果你拿2010年的发票代替了2009年的,只有金额一致,当然是没有问题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本月报销上月差旅费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调出来吗?

1、对于员工报销汽油费,首先是需要看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油费,只需要真实合理的话,就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并不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调整。出差员工开车去异地,所产生的停车费、油费、过桥费等车辆费用,应当入差旅费。

2、只要是真实合理就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当然车要在公司名下或者有租赁合同才行。(出差员工开车去异地,产生的过桥费、油费、停车费等车辆费用在入差旅费的范畴,可以报销。)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

3、跨年报销是需要做纳税调整的。所以,理论上,只要是当年的发票,都可以报销。但是在严格的财务制度下,一般要求尽早。

4、记入职工薪酬。差旅费津贴、补贴、误餐补助等不应当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不应该计入年度个人所得税。

5、如果年底材料的成本已经结转到损益,也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这时候原材料在账上可能出现负数,实际收到发票时正常入账就可以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员工报销电话费怎么处理

根据公司的办公需求,对员工产生的电话费用进行报销,并在会计处理中归入“职工福利费”。只要报销金额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这部分费用就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种报销业务无需进行税务调整。若手机是专为公司业务使用,可以将其作为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中的通讯费来计算。

公司根据自身办公业务需要,对于员工发生的电话费予以报销,在会计处理上列入“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因此,公司报销个人电话费业务,在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需要纳税调整。

对于员工发生的电话费公司予以报销的,那么其在账务处理上,应当直接计入“职工福利费”这一会计科目,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是准予税前扣除的。所以,对于企业报销个人电话费,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不需要纳税调整的。

企业根据自身办公业务需要,对于员工发生的电话费予以报销,在会计处理上列入“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因此,公司报销个人电话费业务,在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需要纳税调增。电话报销费用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

首先,区分费用和补贴,费用按其实际归属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补贴入应付职工薪酬。前者需要发票,但不扣个税;后者可能要扣个税,但不要发票。话费属于补贴。

汇算清缴时不能税前扣除的费用类型有哪些

1、汇算清缴时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进行归纳,大致可分六种类型:(1)未取得发票的情形、(2)发票跨年过五年的情形、(3)总分公司串用发票的情形、(4)发票不合规的情形、(5)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6)行政罚没支出。

2、商业保险费不得税前扣除。发放工资、薪金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资产损失不得税前扣除。资本性支出不得一次性税前扣除。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7种情形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税前扣除。4种情形的无形资产不得以摊销费用的方式税前扣除。

3、在汇算清缴的时候,一般是按你在劳动局备案的人数来确定你发工资的人数的,在审计的时候,应该就给你们提出这个问题才对,没缴纳社保,肯定就是没在劳动局备案,所以你们的工资是肯定不能扣除的。另外,工资总额就是指你所计提的应付工资贷方本年累计数。

4、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不能。自2008年两税合并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被废止失效,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对于税前扣除的规定却极为简单: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通过上述小编为大家进行的介绍,现在大家应该对于汇算清缴报销单据有了一定的了,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疑问可以继续查看本网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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