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网小编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是有关律师事务所汇算清缴怎么填的会计知识,希望对于会计朋友学习事务所汇算清缴收费的过程中有帮助。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主要是根据其所得收入的来源和性质来确定的。经营所得的计算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经营所得是指其从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收入。根据税法规定,这部分收入需要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进行计税。
2、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京地税个[2005]69号)规定,合伙人交纳个税方式为:每季度按律师事务所累计经营收入确定适用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款后,再按各投资者约定分配比例分摊税款,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量平均分摊税款,分别申报纳税。
3、根据税法规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按 “先分后税” 原则计算个人所得税。“先分” 是指律师事务所收入总额(包含合伙人与提成律师的创收以及公共收入)减去律师事务所的成本费用后计算出经营利润,然后将经营利润乘以全体合伙人事先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每一个合伙人分配的经营利润。
4、个人所得税可以在地税局网上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流程是:(1)打开税局网站,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2)点击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数据,点击申报,缴纳税款即可。
5、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将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据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1、每年汇算清缴于次年5月31日结束哦。年度终了,根据年度会计报表利润,结合税法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重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适用税率,以及年度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在次年5月31日之前申报并扣款缴纳,多退少补。
2、一般在年度终了后的5个月内(各地稍有不同),聘请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汇算清缴报告,企业将报告提交给主管税局(同时根据报告的结果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办理汇算清缴(就是多退少补)手续。
3、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4、汇算清缴的时间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比如,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1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汇算清缴的对象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
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经过税务师事务所没有强制规定。根据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定,凡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经税务机关认定适用查帐征收的企业,均应当在年终进行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6、这办案费主要是指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资料费等必须费用,如果律所对这部分费用实报实销,那就不允许在再按30%的比例扣除了。 兼职律师按劳务报酬交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现在劳务报酬也要个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1、不可以。合伙人是不可以扣除的,律师事务所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一次性奖金(经营所得不得扣除出资人的工资奖金)。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每年取得的年度经营所得,使用自然人扣缴端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可以全额税前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费按缴费基数不超过5%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综上就是汇算清缴小编关于律师事务所汇算清缴怎么填知识的个人见解,如果能够提供给您解决事务所汇算清缴收费问题时的帮助,记得给我点赞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