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汇算清缴目的和意义?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为你讲解房地产汇算清缴目的和意义有哪些,帮助大家更好地运用实操,顺利开展汇算清缴工作。
房地产企业怎样做汇算清缴 (一)每季度都需要预交。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按季度或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
先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总的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去已经预交的土地增值税税款,就是应补退的土地增值税税款金额。
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而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1、首先,需要将当期应交企业所得税的金额确认到所得税费用科目中。在会计分录中,我们可以将其记为: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接下来,需要将汇算清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进行冲减。
2、汇算清缴的会计分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税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3、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企业所得税费用结转本年利润分录为: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根据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
4、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借:所得税费用负数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实务中有些企业想调整到以前年度,会将上述分录中“所得税费用”科目替换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一)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特殊规定 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性质比较特殊,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法也有特殊规定。
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纳税事项要调整 目前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很大,在成本费用税前列支方面,税法规定了可以列支、不允许列支和限制性列支等项目,这就要求纳税人逐项审核成本费用项目,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在汇算清缴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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