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汇算清缴报告,就是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会计师事务所无权出具报告)针对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全面审核后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查账报告。
2、汇算清缴报告是一份由企业编制的财务报告,用于向税务部门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以及对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和披露。
3、你公司5月份所做的只是上一年度的汇算清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4、汇算清缴报告是税务师事务所针对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全面审核后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查账报告。汇算清缴报告是在年审报告的基础上来进行纳税调整的。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对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也同样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
具体来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确定的,一般是在企业会计年度结束后的次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进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通常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具体纳税年度结束日期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政策而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汇算清缴的时间通常会在这个时间段内。
1、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是在明年5月份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进入“有税申报”,在界面的左下角有个“查帐征收企业基本信息表(2009版)”,点击进入后先填写好相关的数据和信息。之后下面有个下载的链接“离线申报客户端软件下载地址1“。
3、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A类)适用汇算清缴办法,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不进行汇算清缴。
4、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