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亏损办法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在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中,企业纳税年度发生亏损,根据税法规定,是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的。
调整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多缴税额的: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未分配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亏损企业要交企业所得税,但是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可以每一年延续弥补,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所以企业所得税不会少交,但是可以延期缴纳。
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怎么做?汇算清缴是针对企业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查账征收。
1、公式(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包括: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亏损办法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3、亏损企业要交企业所得税,但是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可以每一年延续弥补,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所以企业所得税不会少交,但是可以延期缴纳。
4、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税款如何计算?第一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季度所得税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在完成上一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的前提下,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如果,企业在第一季度预缴所得税之前,已经完成了上一年度的汇缴清算,在以前亏损的情况下,肯定可以弥补亏损的。但是,如果企业在第一季度申报之时,上一年度的汇缴清算还没有完成,以前年度的亏损自然不能抵减。
3、可以的。在季度所得税申报表上利润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前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填写在利润总额(实际利润)栏里,就可以了。
第8列“当年待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在用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所得额弥补亏损前,当年度尚未被弥补的亏损额。
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6行本年度,再依次从第5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如某公司上年度发生亏损15万元,按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当年实现利润总额58万元。
企业所得税的季度申报为预缴申报性质,年度才通过汇算清缴形式做年终清算。所以,在汇算清缴时结合当年度可弥补情况汇总(四个季度数值)填列相应数据就可以。
申请退税的条件是贵公司已经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在年终汇算清缴后,贵公司仍然亏损的,其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申请退税,或申请下年抵缴。
全年利润是亏损的不用交所得税,一季度是不能弥补去年亏损的,只有到年底形成利润才可以弥补亏损。到年报汇算清缴时,预交的应该退回,但要让税务局退,还得要查账的。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在本年度对上一年度所得税申报时是会计核算与税法上存在的差异进行自查调整补缴,发生应补缴的所得税产生损益属于上一年的。因此:申报补缴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
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算和缴纳的,年终每个企业都要进行所得税汇总申报,多退少补。但实际退税时,税务机关会重点核查的,只有经得起核查的亏损,才能实际退税。
第3列“分立转出的亏损额”:填报本年度企业分立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转出的符合条件的亏损额。分立转出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出亏损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
弥补亏损是指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新办企业不存在以前年度的亏损问题,所以只用填写“本年”一行即可。
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6行本年度,再依次从第5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汇算清缴时,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有盈利时,要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只可弥补以前五年内亏损)把盈利金额填在A106000表第10列使用境内所得弥补或11列境外所得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
年形成的亏损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要填写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在此表的第6行第2栏以负数填写,其他栏次是电子自动生成的。